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的委托,就“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第5标段联网系统测试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第5标段联网系统测试服务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10-649973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8号楼外运大厦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女士 010-6529917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第5标段联网系统测试服务:根据测试方案,开展取消高速公路省界站联网系统测试服务,测试范围包括系统中关键设备、前端系统、后台系统、后台部省联调、全业务流程等。
服务期:第5标段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至2019年12月31日,在服务期内完成全部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0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女士 010-64997302、8489698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7月03日
中标日期:2019年07月29日
总中标金额:587.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北京易路行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六里桥南里甲9号1幢9层905室 | 587.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孙平、毕占新、龚瑞卿、刘建祖、张勇、梅乐翔、倪艳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第5标段联网系统测试服务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评标专家委员会于2019年7月26完成商务及技术标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易路行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70000.00 元。
项目经理:高文宝,相关证书编号:ZGB34040204;个人业绩:1、联网区域ETC车道及关键设备运行情况抽查;2、江西省高速公路路径识别系统测试项目检测服务;3、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径识别系统第三方检测项目;4、河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关键设备测试;5、江苏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关键设备测试;6、四川省高速公路5.8GHz路径识别系统研究与测试服务采购项目;7、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高清车牌识别、路径识别等系统及设备互联互通测试服务项目;8、江西省高速公路5.8GHz复合通行卡测试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1、联网区域ETC车道及关键设备运行情况抽查测评项目;2、江苏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建设标识RSU设备测试项目;3、荣乌高速蒙晋省界清河收费站ETC全国联网实车测试项目;4、江西省高速公路路径识别系统测试项目;5、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径识别系统第三方检测项目;6、青海省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关键设备检测和技术咨询;7、青海省高速公路高清车牌识别设备测试项目;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联网非现金支付三期工程(南疆片区)及G3012线和硕至库尔勒高速公路机电系统改造工程并网检测项目;9、云南高速公路路径识别系统关键设备CPC卡第三方检测;10、四川省高速公路5.8GHz路径识别系统研究与测试服务采购项目;11、重庆高速公路取消省界站测试项目;12、河南省高速公路多义性路径识别系统试验检测项目;13、贵州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高清车牌识别、路径识别等系统及设备互联互通测试服务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00000.00 元。
项目经理:邓永强,个人业绩:1、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JD标工程ETC读写天线、DSRC天线及控制器等设备(材料)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1、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JD标工程ETC读写天线、DSRC天线及控制器等设备(材料)采购合同;2、ETC车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3、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第08标段项目激光检测器采购合同。
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聚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27000.00元。
项目经理:尹凯旋,相关证书编号:17101110201个人业绩:无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无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诉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