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兴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祥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21.75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40593fw0467-0016
预算金额21.7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467-2377955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91046786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兴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祥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4年08月01日 15: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兴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祥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检测服务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纸质版递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预算金额¥21.7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19104678668
采购单位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467-2377955
代理机构名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104678668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doc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兴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祥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240593FW0467-0016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金兴家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东祥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出具完整的消防检测报告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在公告期内凭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等(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填写。如若不能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的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并发至guozijixi@163.com,后联系代理机构,以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纸质版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地点:金兴家园项目、东祥小区项目

询问提起与受理: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一)对采购文件的询问

采购文件处项目经办人详见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磋商公告

(二)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与受理:

(一)对磋商文件的质疑: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2)投标人异议的内容要真实清楚,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明材料。

(3)异议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范围和要求。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文件质疑联系电话:19104678668

(二)对磋商过程和结果的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期内一次性提交质疑材料;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

2.质疑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磋商过程和结果质疑:详见成交公告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提交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风路88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0467-2377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翰林府邸6号楼8号门市            

联系方式:1910467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  1910467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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