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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6月宜兴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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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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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6月宜兴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情况统计表
2017年4-6月宜兴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决定情况统计表 | |||||
?2017年7月15日 | |||||
序号 | 被处罚者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执行情况 |
1 | 宜兴市联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未批新建及未建成环境保护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汽车零配件的生产,罚款伍万;对汽车零配件生产线未配套环保设施罚款壹万 | 已缴纳罚款 |
2 | 彭美凤 | 不规范收集、贮存猪粪便造成环境污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3 | 宜兴市达翔橡塑有限公司 | 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二十条第一款,《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五十四条 | 立即停止违法排污,罚款壹拾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4 | 江苏坤风纺织品有限公司 |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 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处以应缴纳排污费数额3倍罚款,计肆拾肆万伍仟陆佰捌拾叁圆整 | 在执行期内 |
5 | 江苏神马铝业有限公司 | 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 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罚款叁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6 | 无锡市方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 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7 | 无锡市金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蠡河花园安置小区B区、D区”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罚款贰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8 | 宜兴市宜城街道娴骏味餐馆(骆八娟) | 噪声防治设施未达到要求餐饮项目投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前,停止使用宜兴市宜城街道娴骏味餐馆,罚款壹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9 | 宜兴市锦辉置业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蠡河花园安置小区A区、C1区、E区”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罚款贰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10 | 江苏格莱德特种陶瓷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立即停止特种陶瓷的生产,罚款陆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11 | 赵耀明 | 固废不规范贮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 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贰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2 | 宜兴市三溪树脂有限公司 | 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 责令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罚款伍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3 | 宜兴市中友环保有限公司 | 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 |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四条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壹拾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14 | 宜兴市洪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 违反环评制度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立即停止使用焦炭作为烘干固化工序燃料,罚款伍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5 | 江苏星和瑞塑木科技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立即停止 “年产5000吨塑木型材生产线”的生产,罚款捌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16 | 宜兴市旺盛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养殖废弃物超标排入外环境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罚款叁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7 | 杨克胜 | 不规范贮存固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8 | 宜兴林峰淤泥综合利用科技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立即停止“淤泥自保温砖、水泥粉沙砖的制造”项目的生产,罚款陆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19 | 江苏坤风纺织品有限公司 | 利用雨水口排放污水 | 《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无锡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四条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壹拾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20 | 宜兴市和桥新型材料生产基地 | 未批先建、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责令立即停止和环评审批同意不相符轮窑、制砖生产线的生产,对渣土原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罚款柒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21 | 宜兴市达翔橡塑有限公司 | 未设置危废标识、未建成规范固废贮存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六十八条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贰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2 | 宜兴市康新高分子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立即停止橡塑材料的生产,罚款陆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3 | 宜兴市振兴漂染有限公司 | 未建成规范固废贮存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 责令立即停止露天堆放空桶,建成工业固体废物储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罚款贰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4 | 江苏德美科化工有限公司 | 未批先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 责令立即停止两台6000型喷雾干燥塔的建设,处以总投资额百分之二的罚款,计壹拾万叁仟玖佰零肆圆整 | 已缴纳罚款 |
25 | 江苏宜净物业有限公司 | 不规范贮存固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 | 责令采取相应防范措施,杜绝净水剂废渣流失,罚款伍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6 | 宜兴市锦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未取得许可,夜间施工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 责令立即停止违规施工作业,罚款壹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7 | 南京市第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未取得许可,夜间施工 |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一条,《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 责令立即停止违规施工作业,罚款壹万元 | 已缴纳罚款 |
28 | 宜兴市亿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未采取防尘措施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对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进行密闭,罚款肆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29 | 宜兴鼎基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未采取防尘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责令立即对煤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进行密闭,罚款贰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30 | 宜兴市兴渚无纺制品有限公司 | 烟尘超标排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罚款壹拾万元 | 在执行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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