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石材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石材
招标公告
现对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石材进行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北京中顺金达贸易有限公司
1.2建设单位:南京中冶正锦置业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提供
1.4招标编号:201315-2024-GCNJ10ZB04
1.5项目名称: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
1.6部品名称:精装修石材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营业执照,要求: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文件或者发票复印件(税率:13%);要求: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3行业专项资质复印件(■无要求□有要求);要求: /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且加盖公章。
2.4委托代理授权文件复印件(仅适用于代理商);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文件,并要求加盖公章;
2.5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三年)工程业绩:要求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要求不低于招标控制价金额*0.8取整)数量
不少于3项(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文件(须提供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部门、行业及中国五矿和中冶集团系统内无不良记录;且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供应商
可在“信用中国”进行自查,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报名
3.1投标人应按照时间交纳标书评审费200元,该项费用以电汇或者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收款单位名称:北京中顺金达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北京银行建国支行
账号:010903294001201020462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1室,
联系人:柏慧智电话:010-60958845
3.3招标人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收据,报名缴费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可自行到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2911室办理。
招标人不做统一办理和通知,投标人标书评审费如果是电汇,需将电汇底单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bjzsjd@163.com,要求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和部品名称,并及时通知本次招标的采购经办人。
4、招标文件获取
所有报名且已缴纳标书评审费的供应商请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简称采购子平台)在投标开始
时间之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联系人:陈罡 电话: 010-58753029并依据招标公告要求在采购子平台上的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将电子版(word版及PDF版一并需要)答疑文件在2024.10.24下午14时之前发至电子邮箱:bjzsjd@163.com。
电子邮件的标题须注明:江边路以西3号地(NO.2010G33)锦绣公馆二期项目(03-29、03-30地块)精装修石材招标文件疑问(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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