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软件系统及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软件系统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科长/0593-2225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浩、小李/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宁德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项目建设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截止目前,在福建省乃至全国范围内,除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7年主导开发建设了《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外,暂未发现有同类软件产品能够满足当前宁德市电梯安全监管需求;
(2)经过近2年时间运行,福州市电梯微信公众监督平台运行情况较为稳定,使用覆盖面达90%以上,属于较为成熟稳定的软件产品;
(3)该软件产品的研发公司(福建大思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省内的高新科技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可在全省范围内提供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4)由于项目需在2018年10月1日前完成部署上线,若由不具备电梯微信监督平台产品和案例经验的研发机构重新进行沟通调研、设计和开发部署,则整个建设工期将大大超出预期,且所研发产品能否满足要求亦存在不确定性。
三、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9:30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福建大思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滨城翡翠园嘉义路27号。
五、其它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若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B、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相关学历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供应商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报名费50元)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按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邮箱:FJSHYZB@163.COM。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