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8.81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0594-2889898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林1890594057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5
公告正文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永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海山路提升项目施工监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釆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海山路提升项目施工监理
  1.2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海山路桩号K0+000~K0+883.212段1、破损路面拆除修复以及附属设施建设。2、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建设。3、新建污水工程:DN710污水管约722米,Φ1250污水井20座,Φ1500污水井2座,2000*1500mm污水井2座,新建雨水工程:DN800雨水管约683米,Φ1250雨水井21座,Φ1500雨水井1座,2200*1700mm雨水井3座,交汇井3座4、新建侧分带绿化工程5、非开挖管道修复,其中CIPP紫外光原位固化法约540米,短管置换法约109米,以及局部树脂固化修复、检查井离心喷筑内衬修复20座。施工中标价为9688181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要求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亦包含试验检测等监理)、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
  2.2服务期限:自合同订立之日起至交、竣工合并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止。(建设工期延长监理费用不予调整);
  2.3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
  2.4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丙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
  (2)业绩要求:/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变更记录须为证书上的记录)。(若总监理工程师人选的职称上或者岗位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响应供应商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以营业执照为准)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4)其他要求:
  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②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询比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③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一)。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一)。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响应供应商应在(填写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年 10 月 2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拱辰街道镇海北街256号秀水华庭A区2号楼1梯101室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00元。釆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政府三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 10 月  24  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8 其他:无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594-2889898                                   
  采购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拱辰街道镇海北街256号秀水华庭A区2号楼1梯101室 
  联系人:小林 
  电  话:18905940575 
  莆田市荔城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 月21 日                         2024年 10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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