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非遗米糕”线上线下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金额
18.5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57万元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陈0596-2159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17
公告正文
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非遗米糕”线上线下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非遗米糕”线上线下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福建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福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凯第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泽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云荣建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非遗米糕”线上线下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华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185714.8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非遗米糕”线上线下产销一体化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会议纪要、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项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部门相关规定)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185714.85元, k=5 %,发包价为¥176429.11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 贰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中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除外)。⑤根据建办市(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含壹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即壹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⑥在近三年内(自 2019年 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投标时须自行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持有投标邀请函的投标者,请于2022 11 04 日至2022 1110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33F代理部办理相关资料,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1 17日北京时间09 :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提交密封在封袋中,封袋上正确写明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1 17 09:30时前提交地点为: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211 10 前以传真、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规定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发布投标邀请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公告华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上田村邮编:363803

电子邮箱:/

电话:13779909416,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特房锦绣一方水仙里64幢33F,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xxdgcxmglyxgs@163.com

电话:0596-2159007,传真:/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湖林乡公共项目交易监管中心

地址:华安县湖林乡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96-727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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