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已由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廊新审内资核【20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国开兴安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座调节池、1座气浮车间、2座气浮设备基础、1座超滤车间、2座超滤设备基础、1座臭氧系统、1座巴氏计量槽、1座调理池、1座污泥脱水车间、26座设备基础,改造2座生化池。新增提标改造设备17台(套)。建设地点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污水处理厂。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10日至2021年10月31日,工期114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投标报价上限:3523万元(大写:叁仟伍佰贰拾叁万元)(其中设计费108万元,建筑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费3415万元,超出任何限价者均为无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6-07 08:30至2021-06-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廊坊市首页,链接至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7-0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建设工程-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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