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yh230021-01zg
预算金额9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芳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金芸177152896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4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编号: AYH230021-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陵中学西善分校改扩建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雨审批项发[202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1385.1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385.1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1385.1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385.1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东至现状梅岭小区,西至规划梅西路,南至规划滨河北路,北至规划幼儿园
        2.1.2 工程规模: 金陵中学西善分校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564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863.9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0295.12平方米,包含:教学楼、食堂、体育用房、图书室、活动室、专用教室、办公室、交通及辅助空间等;地下建筑面积约568.84平方米,包含: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具体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室内装饰、室外配套工程等。
        2.1.3 合同估算价: 9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606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7月1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09月13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03月12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1)施工图设计(含预算),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基坑支护设计,人防、消防、装饰装修、外立面设计、室外景观(含水土保持、绿化、景观、铺装)、绿色建筑、装配式、海绵城市、太阳能热水、太阳能光伏发电、雨水回收利用、管线综合、雨污水、水电燃气智能化配合设计、泛光照明、标识系统、抗震支架设计、BIM设计(L3级)、门坡设计、临时教室设计、学校原室外操场及设备出新、厨房设计等专项设计(除建筑主体施工之外的其他专项设计均包含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图及专项设计成果的报批报规等设计配合工作;为工程设计进行必要的专题研究、技术论证工作;协助业主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等工作,就本项目审查、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及功能性的调整及经招标人批准的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其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2)施工内容:桩基及基坑支护、土方工程、土建及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暖通空调、幕墙、智能化、人防、消防、电梯、景观、室外工程、亮化、厨房工程等及其配套设施等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3)采购内容:包括不限于及本标段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财政资金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及以上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建筑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建筑面积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造价、建筑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则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人员担任。(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5)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7)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他需要签字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0)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人员所属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2年12月-2023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4.2 评分细则: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3分,每高1%的扣分值有0.6分 (自动计算为负偏离扣分的2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3.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4分)
(2)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教授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4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2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4分)
(3)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5)施工技术人员1名: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6)安全专业人员1名: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的得0.3分;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的得0.1分;(满分0.3分)
注:①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全部满足得2分。②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所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以上资料如未提供,此项不得分;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企业自2018年06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业绩(住宅、厂房、仓库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上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7-14 09:30:0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6号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7楼701室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王芳
联      系     人:金芸
        电       话:025-85400793
电              话:17715289656
        传       真:无
传              真:02586433596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a143fe28-f469-4970-9564-f142f7bf10a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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