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一体化预制式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286.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2]pths[gk]2019020
预算金额286.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华南泵业有限公司286.99万元
中标联系人朱志强0594-2800070
公告正文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乙方华南泵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2]PTHS[GK]2019020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一体化预制式提升泵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设备图纸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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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2402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一体化预制式提升泵站设备 10 国内 286990 2869900 华南泵业 1、过溪村1#一体化泵站:1.6m*3.11m;HNPS 16.0311.T.A.2SEL.W2、下莒村一体化泵站:1.6m*3.21m;HNPS 16.0321.T.A.2SEL.W3、南川1#一体化泵站:1.6m*2.75m;HNPS 16.0275.T.A.2SEL.W4、霞山村4#一体化泵站:1.6m*2.9m;HNPS 16.029.T.A.2SEL.W5、照车村4#一体化泵站:1.6m*2.8m;HNPS 16.028.T.A.2SEL.W6、长基村1#一体化泵站:1.6m*3.21m;HNPS 16.0321.T.A.2SEL.W7、长基村2#一体化泵站:1.6m*3.21m;HNPS 16.0321.T.A.2SEL.W8、长基村3#一体化泵站:1.6m*3.32m;HNPS 16.0332.T.A.2SEL.W9、洋边村1#一体化泵站:1.6m*3.11m;HNPS 16.0311.T.A.2SEL.W10、洋边村3#一体化泵站:1.6m*2.86m;HNPS 16.0286.T.A.2SEL.W
合计: 2869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陆万玖仟玖佰元整(¥2869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后等业主单位发出通知后30天完成供货,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25天完成安装并经验收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按采购人指定

4.3交付条件: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体化预制泵站设备10台,总价2869900.00元,1、过溪村1#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11m;型号:HNPS16.0311.T.A.2SEL.W;2、下莒村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21m;型号:HNPS16.0321.T.A.2SEL.W;3、南川1#一体化泵站规格:1.6m*2.75m;型号:HNPS16.0275.T.A.2SEL.W;4、霞山村4#一体化泵站规格:1.6m*2.9m;型号:HNPS16.029.T.A.2SEL.W;5、照车村4#一体化泵站规格:1.6m*2.8m;型号:HNPS16.028.T.A.2SEL.W;6、长基村1#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21m;型号:HNPS16.0321.T.A.2SEL.W;7、长基村2#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21m;型号:HNPS16.0321.T.A.2SEL.W;8、长基村3#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32m;型号:HNPS16.0332.T.A.2SEL.W;9、洋边村1#一体化泵站规格:1.6m*3.11m;型号:HNPS16.0311.T.A.2SEL.W;10、洋边村3#一体化泵站规格:1.6m*2.86m;型号:HNPS16.0286.T.A.2SEL.W。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质保期为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一年(保修期自最终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终生维护,长期能提供零配件;在保修期内,卖方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货物故障报修,卖方供应商接到维修通知后30分钟响应,24小时内到场,修复时间为4小时。所有货物报修服务方式均为卖方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卖方供应商派人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并必须连续进行维修,直至故障完全恢复正常服务为止;如果卖方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采购人有权采取行动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卖方供应商承担,如故障时间超过一天,质量保证期顺延,卖方供应商须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以满足采购人的维修需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6.1.2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6.1.3卖方供应商提供设备的验收、制造标准、按照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应符合设备制造产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设备出厂标准及该文件的技术要求; 6.1.4卖方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及卖方供应商共同签订设备检验合格书,不合格退货; 6.1.5卖方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原场地证书及海关整套设备报关文件复印件(如有进口设备),并加盖卖方供应商公章,质量证明文件不全者退货; 6.1.6卖方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应产品在噪音、废气排放等方面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 6.1.7卖方供应商必须在有关文件发出之前,对其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出具证明其所有检测结果;2.技术资料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 3.中英文技术资料各壹套(国产产品无需提供英文资料);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4.专用工具:卖方应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 6.1.8整个验收将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验收,产生的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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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全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支付合同款的30%
2 65 全部货物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5%
3 5 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任何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质保期满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0.01 %计算。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 %。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每天2000元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1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产生一次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仟元违约金,违约金从未付款中扣除;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累计超过十次的甲方有权取消质保金。 10.5违约终止合同 10.5.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通知内容中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3本合同包所约定的“交货”均包括货物送达、货物安装及调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可向任意一方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人民政府 乙方:华南泵业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利洋1号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兴泰路264号A栋1304、1305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赖华煌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朱志强
联系方法:0594-2800070
联系方法:1392278713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大石支行
账号: 账号: 736760662663

签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利洋1号

签订日期:2020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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