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彭泽县]彭泽县高产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浩山乡浪溪河岚陵村、新岭村河道整治工程和浩山村大畈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俊轩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女士18307023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公告正文
彭泽县高产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浩山乡浪溪河岚陵村、新岭村河道整治工程和浩山村大畈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高产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浩山乡浪溪河岚陵村、新岭村河道整治工程和浩山村大畈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浩山乡。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018.48万元,监理费约18.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治理5.0km;其中:岚陵村河段长2.25km,新岭村河段长2.75km;河道清淤疏浚长1.526km;护岸加固长3.47km;新建机耕桥一座;拆除重建及加固堰坝4座,新建排水涵管6座。大畈河整治长3.55km,其中:河道疏浚0.53km,护岸加固2.581km,新建机耕桥、人行桥各1座,拆除重建和加固堰坝5座,新建排水涵管5座。
2.3计划工期:监理计划工期:同步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7)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7月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7.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泽县浩山乡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9702229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俊轩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世纪华城5栋2-130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307023011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泽县高产农田灌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浩山乡浪溪河岚陵村、新岭村河道整治工程和浩山村大畈河道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泽县浩山乡。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投资约1018.48万元,监理费约18.3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治理治理5.0km;其中:岚陵村河段长2.25km,新岭村河段长2.75km;河道清淤疏浚长1.526km;护岸加固长3.47km;新建机耕桥一座;拆除重建及加固堰坝4座,新建排水涵管6座。大畈河整治长3.55km,其中:河道疏浚0.53km,护岸加固2.581km,新建机耕桥、人行桥各1座,拆除重建和加固堰坝5座,新建排水涵管5座。
2.3计划工期:监理计划工期:同步施工工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标,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 个施工监理标。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6)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7)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施工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监理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7月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监理标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监理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类似水利监理业绩(具体详见评标办法)。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监督。
7.4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泽县浩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彭泽县浩山乡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9702229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俊轩工程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世纪华城5栋2-130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8307023011
监督部门:彭泽县水利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