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2-HCGK-GH01-办公用品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hcgk-gh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小姐0592-6581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6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5-26

办公用品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CGK-GH01

项目名称:办公用品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办公用品日用品定点采购项目,1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集中采购结果公布、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公交大厦11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购买标书电话:颜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5333115/5333807(传真)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鹭江支行 账 号:4100020019200076818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6楼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资格要求:

3.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③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
3.2公正性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3.3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办公用品日用品销售行业相应资质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营业执照上未体现经营范围的,应提供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3.4企业规模要求:
为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投标人应为办公用品日用品销售行业微型及以上规模企业(要求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额不少于100万元)。
3.5财务能力要求: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①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厦门分行全辖区域。
②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厦门分行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3.7廉洁承诺:
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3.8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
3.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10投标人未出现在工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3.11投标人未出现在《中国工商银行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书);
3.12投标人必须从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13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①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②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北路1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11楼、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联系方式:0592-5333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592-5333115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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