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k(z)2023-1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春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梦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Z)2023-15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提供满足医疗责任保险风险保障需求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服务方案齐全,有合理的承保和理赔实施方案。保险范围包括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仅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所需要进行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法律费用也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1.保险类别:医疗责任保险 ★2.保险赔付限额:(1)年累计赔偿限额100万;(2)每次保险事故每位患者责任限额20万;(3)累积法律费用责任限额10万,无免赔额。 ★3.保险期间自2023年11月5日零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二十四时止。★4.续保时,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采购人进行保费的动态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期内达到服务标准,甲方认可的情况下,最多可续签2年,合同一年一签。(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6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联系方式:李春杰 024-23866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吴梦、夏波、陈雪婷024-22853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夏波、陈雪婷
电 话:  024-2285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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