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工020-83546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0/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1
公告正文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

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及第三方材料设备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项目已由广州市人民政府(项目代码:2020-440113-70-03-0220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及第三方材料设备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及第三方材料设备检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是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及第三方材料设备检测服务,本次的建设内容为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的第一批次,主要包括:F1校区服务中心、F3公共教学楼、E3图书馆、E5文化活动中心、D6综合体育馆、A4学生宿舍、A5后勤综合楼、A1公交首末站、A6垃圾压缩站、南北门卫室及广场、G4/5人才公寓、教育配套小学幼儿园、地下室、市政配套设施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综合管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424350平方米。本批次项目总投资393700万元。
    2.1.3工程建设地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广州国际创新城南岸起步区,规划范围东至南村大道,南至兴业大道,西至市新路,北至南大干线。
    2.1.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29.656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只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及内容:对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二期工程(第一批次)项目进行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检测服务、进场材料设备(含土建专业、装修专业、机电专业、室外配套相关专业等的材料设备)常规见证及监督取样检测服务。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 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低应变法检测、抽芯检测、平板载荷试验等内容;
  2. 第三方材料设备检测(见证取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施工过程中进场材料设备(含土建专业、装修专业、机电专业、室外配套相关专业等的材料设备)常规见证及监督取样检测服务等内容。具体检测项目、指标及检测频率、数量必须满足各项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验收规范、监督站验收要求及各专项验收要求)。
    (注:具体的检测项目以工作量清单及有关规范等要求为准)
    2.2.3工作要求:
    (1)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监理单位、勘察单位、EPC(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3)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4)负责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网报送。
    (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作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报告。中标人检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1、涉及本次招标中地基基础工程承载力检测的主要内容:桩的承载力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见证取样),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明确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
    3.3.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
    3.3.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1日00时00分至2020年521 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51日00时00分至2020年521日15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0年521日15时3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5月21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0年5月21日15时15分至2020年5月21日15时3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截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1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5楼

邮 编:510000

邮 编:510062

联 系 人:钟工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20-66373798

电 话:020-83546177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越秀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1楼

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作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我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 (招标人单位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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