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IT类设备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IT类设备维修项目询价公告 贵州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 IT类设备维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IT类设备维修。
1.2 项目编号/包号: CZ2023011857 。
1.3 项目类别:物资/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注:1、以上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 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 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 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3、本项目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交通费、装卸费、保险费、在甲方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 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
1.6 交货/服务地点:贵阳龙洞堡机场2号路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1.7 交货期/服务期: 2 年
1.8 合同期限: 2 年。
2、、供应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 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 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 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 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 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此条仅适用于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竞价项目;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 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特点提出具体证明材料要求,如列出生产设备数量型号、购买发票,生产许可 证,生产场地照片等);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 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
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
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
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
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
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
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
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
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并提供最近三个月内已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1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 供应商不具备 不具备询价 询价资格,评 资格,评审 审委员会有权 委员会有权认定 认定其 其不具备 不具备询价 询价参与资格 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 供应商提交的相
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3、、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公告时间:
【2024】年【5】月【30】日【08】时【30】分至
【2024】年【6】月【7】日【17】时【30】分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4】年【5】月【30】日【08】时【30】分至
【2024】年【6】月【7】日【17】时【30】分
3.2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 0.htm
4、、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4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7】日【17】时【30】分
地点为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4 .2逾期未上传至南航电子采购平台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报名资料、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
邮编:550012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女士 0851-85362315;周先生 0851-85362228
EMAIL:Qin_fang@csair.com (报名、询价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 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
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请注
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 清”栏目发布答复。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
名投诉。
投诉材料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贵州航空有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龙洞堡机场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51-8536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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