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E3300000007000753002003]第2次补充说明
补充勘察盾构接收段南段设计管线迁改维保涌潮文化展厅水文化专项工程工程监理施工图设计TBM施工方案工程勘察设计启闭机房上泗沿山河节制闸水保监测改建朱家斗闸工程充排水管理房系统水力学工程排涝运行调度工程施工管理配电房信息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安全监测工程工程采购可行性研究报告留下河进水口及连接隧洞河道补偿工程工程运行说明书参数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试运行连接隧洞工程设计标准功能用房后续服务专项研究水保验收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工程勘察工作金属结构设备反向引水箱涵水土保持工程网络通信设备及安装工程隧洞双护盾TBM施工品牌型号施工信息化初步设计排水挡潮闸保修服务水工隧洞工程防洪度汛应急抢险环保监测技术支撑市政交通桥检修通道衔接施工设计留下河进水口支线连接隧洞控制闸门井顾家桥港进水口及南段隧洞配套整治河道超前勘探缺陷修复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机械法施工九溪泵站西部通道设计风格隧道工程进水口前池水保方案编制进水口工程九溪节制闸景观绿化工程闸站泵房钱塘江九溪段堤防进度计划深基坑稳定分析净水设施出水口竖井水力过渡过程反馈分析北段隧洞施工期配合服务管片结构研究输水隧洞进水口竖井科研专题研究安全目视化工程工程建设所有设备交叉或临近建筑物安全评价工程监测方案配合施工图审查材料配合工作施工总布置设计结算资料整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1997万元
招标联系人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娄蕊新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标段(包)编号: E3300000007000753002003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28 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进水口工程,由九曲洋港(竖井直径23.00米)、顾家桥港(竖井直径 22.00 米)、留下河(竖井直径12.00米)进水口组成,配套整治河道3.43 公里;(2)留下河进水口支线连接隧洞控制闸门井,衬后尺寸7.70×2.60 米;(3)输水隧洞工程,总长 17.94 公里(含北段隧洞5.08 公里、南段隧洞12.28公里、留下河进水口支线连接隧洞0.58 公里);(4)出水口竖井,衬后直径 22.00 米;(5)九溪泵站,设计排涝流量250立方米每秒,配备 300 立方米每秒排涝能力;(6)上泗沿山河排水挡潮闸,5 孔×8.00 米;(7)九溪排水挡潮闸,2 孔×10.50 米;(8)上泗沿山河节制闸,1 孔×24.00 米;(9)九溪节制闸,1 孔×5.00米;(10)钱塘江九溪段堤防,长 0.50 公里;(11)钱塘江反向引水箱涵及净水设施,设计引水流量 25 立方米每秒,反向配水至各进水口;(12)建设涌潮文化展厅面积 300 平方米;(13)新建管理房3111平方米,新建功能用房 23128 平方米(包括闸站泵房、启闭机房、配电房等)。本工程的工程等别为Ⅰ等,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计划于2028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南排水利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市南排水利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和西湖区。工程任务为防洪排涝,兼顾改善水生态环境。其中,本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负责本标段设计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及施工图阶段无法分割的科研专题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监测方案专题、本标段防洪度汛专题、信息化工程专题、系统水力学专题、水力过渡过程反馈分析专题、本标段交叉或临近建筑物安全评价专题、管片结构研究专题、工程排涝运行调度专题、深基坑稳定分析及科研专题、工程充排水专题、TBM施工方案专题、环境保护专题、水土保持专题、工程试运行专题、工程运行说明书专题等。
(2)顾家桥港进水口及南段隧洞:顾家桥港进水口竖井,顾家桥港进水口前池,南段隧洞机械法施工,南段隧洞双护盾TBM施工(衬后洞径11米),北段隧洞与南段隧洞衔接段机械法施工50m(盾构接收段),检修通道,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安全监测工程和安全目视化工程,启闭机房、管理房等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工程等。
(3)留下河进水口及连接隧洞:留下河进水口连接隧洞工程,留下河进水口前池及控制闸,留下河进水口竖井,连接隧洞控制闸,留下河市政交通桥,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安全监测工程和安全目视化工程,启闭机房、管理房(包含留下河公安检查站)等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景观绿化工程等。
(4)河道补偿工程:包括顾家桥港进水口、留下河进水口周边河道补偿工程,长度约2.86km,改建朱家斗闸等,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金属结构安装及调试,安全监测工程和安全目视化工程,启闭机房等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等。
(5)其他:包含本标段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的信息化工程(含网络通信设备及安装工程)、水文化专项工程、管线迁改工程,以及西线项目的配合工作等。
(6)负责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总协调,总协调单位为本标段的牵头人(设计单位)。
 ①统筹协调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所有标段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题研究、设计标准、设计风格及对初步设计目标的贯彻和落实;
 ②统筹协调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所有标段的的施工总布置设计、进度计划、衔接施工设计、应急抢险等;
 ③统筹协调确定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各标段相关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参数、维保等;
 ④协助业主统筹谋划工程整体创优夺杯,提早谋划创优夺杯工作,为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各阶段创优夺杯创造有利条件;
 ⑤统筹协调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各标段建设期施工信息化;
 ⑥统筹协调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试运行及验收的相关工作;
 ⑦对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各标段提供技术支撑(在开工前组建不少于9人的技术专家组,具体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完成本标段的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包括补充勘察或超前勘探)、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并修改完善、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专项工程等;④环保监测、水保监测、水保方案编制及水保验收相关服务;⑤工程施工管理及与之有关的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⑥设计施工阶段需要完成的相关课题及专项研究。
本次招标□估算造价(☑概算投资)321997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①、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工程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其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牵头人为南北线工程总协调单位;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R☑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R☑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下列(1)、(2)项业绩之一:
(1)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以下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的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工作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必须具有上述设计内容,且规模符合要求;
(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
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之一)应满足下列(1)、(2)项业绩之一:
(1)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
(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工程的施工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2)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 ,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注:1)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做要求;分包业绩不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2)投标人承担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设计或施工内容,可按承担内容认定为设计或施工业绩,并按照设计或施工业绩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 ☑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 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拟派。
4.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还应满足以下列业绩(1)、(2)、(3)之一:
(1)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以下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工作至少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如投标人提供的为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必须具有上述设计内容且规模符合要求;
(2)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上的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以下工程总承包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
(3)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上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以下工程施工业绩:水工隧洞工程(或隧道工程)(衬后洞径不小于6.6m且采用盾构或TBM(掘进机法)施工工艺)。
证明材料:
(1)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以验收文件为准;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2)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证明材料 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等的,可补充提供业主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交、完)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等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如为水电工程,可提供项目的政府核准文件)或竣工图纸来证明,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不一致的,以验收文件为准。若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
注:允许投标人提供联合体业绩,对其在联合体业绩中的身份不做要求;分包业绩不予认可,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中包含的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三)其他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设计负责人允许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及其拟派施工人员(指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7.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8.本项目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详见附件;本项目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监理单位、前期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9. 本批次招标的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西部通道(南北线)工程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九溪出水口枢纽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共3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1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并可同时中多个标段;如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编制和递交,不同标段的组织机构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配备不允许重复,否则,根据评标顺序,如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而后面标段评审时被发现组织机构人员配备重复的,其后面标段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评标顺序为: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北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九溪出水口枢纽段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0.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本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见面开标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条规定为准。(1)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原则上不得派代表至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应全程参与不见面开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线下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相关证明、证书原件等。(2)开标期间,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CA)在各自的电脑终端上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进行相关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各电脑终端上的所有操作、音视频及文字交互均被视为投标人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4)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5)招标人公布投标人数量。若投标单位数量少于3家,招标人公布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投标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进入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环节。(6)招标人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投标人应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间结束,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公布已解密的投标单位名称,宣布本次招标失败,结束开标。(7)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或解密时间结束,招标人使用生成招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相关信息。(8)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相应功能进行异议(点击“我有异议”按钮,并选择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招标人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文字答复。(9)开标结果公布后,投标人应在5分钟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确认的视为自动确认。确认完成后招标人公示开标结果。(10)投标人电脑终端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配置应符合《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投标人应捉前阅读并熟悉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手册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登录界面下载、查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 2023年2月17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年2月1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3月3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3月8日10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4、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招标人:
杭州市南排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清江路11号
联系人:
郎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7850316
 
 
招标代理机构: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401
联系人:
娄蕊新、黄英、项麟钧
联系电话:
0576-88550030   0571-85375686

 
 
2023年2月9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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