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验收环保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yd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永胜137000151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3
公告正文
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验收环 保工程。 (招标编号:dfyd01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东方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验收 环保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私有资金15000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 理和验收环保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 验收环保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验 收环保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服 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安装的相关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批件(如国家有要求); 4、提供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设备检验报告(如有检验标准); 5、具有IS0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6、具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补充项目); 7、具有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补充项目); 8、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要求提供3C认证证书); 9、必须遵守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0、近三年PAM行业业绩、化工行业业绩列表及合同复印件; 11、生产设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0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业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3日 19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二十二号,刘永胜,137 00015165。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0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 七、其他 1、建设地点:业主海南省东方市招标方厂区内 2、设备方案:招标单位接收到招标方标书后,应于2周内(自然日)编制第一 版标书。招标方依据第一版标书中的技术方案和商务报价,经综合研究后确定 “统一技术方案”。投标单位按照“统一技术方案”二次修改标书相关内容, 并于一周内发送给招标方。 3、计划工期:投标方确定。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统一方案中的设备清单的全部内容。投标人负责中标 工程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土建工程由招标方负责。 5、质量标准:符合环评批复、环保要求,环保验收通过和稳定运行。 6、设备中涉及的电机至少为二级能效电机。 7、投标人如需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方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 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700015165,微信号:lys652035150) O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 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8、业主提供技术文件 (1)悦达项目一期《环评预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的电子版, (2)悦达项目三期《环评预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电子版。 (3)悦达项目的总图cad版(图中标注了沸石转轮设备的位置和范围,该标注 为强制性要求。)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路二十二号 联系人:刘永胜 电 话:13700015165 电子邮件:hndfyd_shenbao@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X ylpi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三期PAM项目和一 期外加剂项目的废气治理和验收环保工程。 2、招标人名称: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3、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业主海南省东方市招标方厂区内 2、设备方案:招标单位接收到招标方标书后,应于2周内( 自然日)编制第一版标书。招标方依据第一版标书中的技术 方案和商务报价,经综合研究后确定“统一技术方案”。投 标单位按照“统一技术方案”二次修改标书相关内容,并于 一周内发送给招标方。 3、计划工期:投标方确定。 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统一方案中的设备清单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负责中标工程项目的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 O 土建工程由招标方负责。 O 5、质量标准:符合环评批复、环保要求,环保验收通过和稳 定运行。 6、设备中涉及的电机至少为二级能效电机。 7、投标人如需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招标方予以配合,但费 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7 00015165,微信号:lys652035150)。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招标人不负担因 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8、业主提供技术文件 (1)悦达项目一期《环评预评价报告》和环评批复的电子版 (2)悦达项目三期《环评预评价报告》报批稿的电子版。 (3)悦达项目的总图cad版(图中标注了沸石转轮设备的位 置和范围,该标注为强制性要求。) 三、招标供应商准入条件: 1、具有本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制造及服务能力;具备独立 一级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设备生产和安装的相关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相关生产许可批件(如国家有要求); 4、提供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设备检验报告(如有检验标准 ); 5、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定证书; 6、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补充项目); 7、具有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定证书(补充项目); 8、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如国家有要求提供 3C认证证书); 9、必须遵守国家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0、近三年PAM行业业绩、化工行业业绩列表及合同复印件 11、生产设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 准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4 年10月8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业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供应商缴纳200.00元标书费后(标书费不 退还),与招标方联系人联系并提供收取招标文件的电子邮箱,招 标方发送招标文件并电话通知。 4、投标纸质文件邮寄地址: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十五号 路二十二号,刘永胜,13700015165。 四、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问:2024 年11月3日。 2、投标、开标地点:网上投标,线下评标。 3、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 4、开标地点:沈阳。 5、投标分二个阶段: (1)第一阶段为方案交流阶段:投标方收到招标方的招标文件后 编写投标文件和投标方案。 (2)第二阶段为按招标方提供的“统一技术方案”修改第一版技 术方案和商务报价。 (3)投标报价保证金:第一阶段为方案交流阶段投标方不缴纳投 标报价保证金,第二阶段投标方应于招标方统一通知的第二阶段提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汇票或承兑汇票 )的形式向招标人缴纳投标报价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金额 贰万元整),汇款时需备注“悦达废气治理投标报价保证金”,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保证金即转入部分履约保证金。 中标的投标方不签合同、签订合同后不能正常履行的,投标报 价保证金不予归还。未中标者,且在投标过程中能严肃执行公司招 标要求者,定标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不 含公休日)。 (4)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应于招标方通知的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 (不接受现金汇票或承兑汇票)的形式向招标人补交履约保证金,8 0,000.00元(大写金额:捌万元整),汇款时需备注“悦达废气治 理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报价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 证金,履约保证金合计100,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是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的保证,合同履行结束无违 约行为,可以全额退还(无息),中标者在合同执行期间,有违约 行为或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不予归还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信息 单位:海南东方悦达科技有限公司 税号:91460000MA5TG3RP40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大坡田村大道南1-8号 电话:13332431740 开户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 账户号码:6002 5637 00012 联系人: 刘永胜 电话: 13700015165 E-mail: hndfyd_shenbao@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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