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年1月9日
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2023年清湖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JZG-FZFCG-20230109
二、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清湖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总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1 |
2023年清湖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1 |
5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内容。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浙江省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的安全生产服务公司。具有1名以上的地区市级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专家提供该公司聘书。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响应。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23年1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会议室(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七、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
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③为减少人员聚集,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广盈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管彩红
联系电话:15957014012(564012)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上状元里89号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657028787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航山路1号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新群
监督投诉电话:13757009292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航山路1号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
2 | 项目名称 | 2023年清湖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3 | 采购预算价 | 50000元 |
4 | 服务期 | 壹年 |
5 | 谈判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6 | 响应文件递交份数 | 资信技术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商务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
7 |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 1个工作日 |
8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
9 | 履约保证金交纳 |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交纳成交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
10 | 代理服务费计算和支付方法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30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支付采购代理费。 |
考核得分 | 大于等于90分 | 80~89分 | 70~79分 | 低于70分 |
付款比例 | 全额付款 | 付款90% | 付款80% | 付款80%后解除 劳动合同 |
考核内容 | 完成情况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1 | 符合考核要求 | 10 | 未制定季度计划的扣2分,计划内企业漏查一家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 | ||
2 | 符合考核要求 | 10 | 每次检查一家企业未做记录的扣2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 | ||
3 | 符合考核要求 | 10 | 未按清湖街道应急办的安排指导企业对隐患进行整改的,每次扣1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复查的扣1分,未对企业进行复查的扣2分。一家企业扣一次,直至扣完。 | ||
4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未填写好检查记录及未报清湖街道应急办的,每家企业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 | ||
5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每季度培训未开展培训的扣5分。 | ||
6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排入季度演练计划未组织的扣5分。 | ||
7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每次参加检查人员少于2名或未按要求配备检查人员的,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 | ||
8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未对重大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未参与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的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 | ||
9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一次未参与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的,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 | ||
10 | 符合考核要求 | 10 | 企业发生一起一般事故的,事故原因不在检查记录内或检查出未完成闭环整改的扣5分。 | ||
11 | 符合考核要求 | 10 | 企业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事故原因不在检查记录内或检查出未完成闭环整改的扣10分。 | ||
11 | 符合考核要求 | 6 | 未协助清湖街道完善浙江省工业企业在线平台的每天登陆及隐患排查工作的,每次排名在江山市后8-10名的扣2分,11-13名的扣4分,14名之后的扣6分。 | ||
12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未提供季度书面总结的扣2分,总结不祥实的扣1分。未协助清湖街道完善季度安全生产考核资料的扣3分。 | ||
13 | 符合考核要求 | 2 | 企业书面提出发生一次泄密的扣2分 | ||
14 | 符合考核要求 | 5 | 发生一起企业投诉的扣1分。 | ||
15 | 符合考核要求 | 2 | 未提供车辆或因车辆原因中断检查的扣2分。 | ||
16 | 规定人员未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扣除全部季度服务费并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 ||||
自评考核得分: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1 | 2023年清湖街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
2 | 合计 | 大写: 元整(小写:¥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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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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