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手持激光驱鸟器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手持激光驱鸟器项目(第二次)的综合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共有4家报价人递交了报价文件,经综合评审小组评审,共否决0家报价人报价文件。综合评审小组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综合评审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4年1月16日00 :00至2024年1月18日24:00止),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37860713、020-37860711;
电子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日期:2024年1月15日
成交候选报价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派尔惠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智东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344,000.00 | 192,000.00 |
评标得分 | 94.78 | 88.49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
联系人: 郭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 020-37860713、020-37860711;
电子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日期: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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