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食堂安装空调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食堂安装空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C2024-018-W
项目名称: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食堂安装空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5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体育馆、食堂总建筑面积为2217㎡,计划安装21台中央空调,其中:体育馆2个室外机,14个风管式室内机,东墙、西墙各7台;食堂1个室外机,7个四面出风室内机,共配备21个控制器,包安装、运输、系统调试、人工、部分吊顶破坏后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财政政策价格扣除;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4、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全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871503799@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15999445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7室
联系方式:高妍妍 18196168466 0994-2228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妍妍
电 话: 18196168466 0994-2228090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食堂安装空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C2024-018-W
项目名称: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食堂安装空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357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体育馆、食堂总建筑面积为2217㎡,计划安装21台中央空调,其中:体育馆2个室外机,14个风管式室内机,东墙、西墙各7台;食堂1个室外机,7个四面出风室内机,共配备21个控制器,包安装、运输、系统调试、人工、部分吊顶破坏后修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财政政策价格扣除;2)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2、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4、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全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号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871503799@qq.com。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昌吉市世纪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赵先生 15999445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K座2017室
联系方式:高妍妍 18196168466 0994-2228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妍妍
电 话: 18196168466 0994-222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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