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30701100016001001z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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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

递交时间:2023-09-08 17:33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E3507230701100016001001Z03
投标资格 无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25 08:30:00
投标有效期 12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暂无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20,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3-09-25 08:30:00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0001-01-01 00:00:00
延期后开标地点 暂无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ZD[2023]014-2号FZ

各投标人:

经与招标人确认,现对光泽县工业园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以下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关于本项目一期工程总投资22000万元的组成,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本次招标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000万元。修改为:本次招标为建设工程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000万元含政府统筹资金及社会资本、暂估)

2、补充通知(一)8、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表格,部分数据引用错误,现修改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60

承包人建议书:0

承包人实施方案:0

工程业绩:20

资信:20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项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5

2.2.2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40分)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00%~10.00 %(含8.00%,不含10.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348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1=1;当ai>A时,Q1=2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20分)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2、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8.00%~10%(含8.00%,不含10.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20×(1-|Fi-F|/F×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FiF时,Q2=2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6

2.2.2(2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1.整体方案

提供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概况(包含区位分析、上位分析、服务范围、现状场地分析)、项目实施的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环境保护性进行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1(满分100分)

35%

 

2.工程详细说明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的分析和说明,对思路理解清晰,具有先进性进行评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2(满分100分)

30%

 

3.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对细致、得当且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评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3(满分100分)

35%

 

……

……

……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

2.2.2(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评审子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1.总体概述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1(满分100分)

15%

2.设计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管理方案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2(满分100分)

15%

3.采购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管理方案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3(满分100分)

15%

4.施工的重点难点

投标人指出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并针对其重点难点提出合理对策的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4(满分100分)

15%

5.BIM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制定分阶段BIM技术的应用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5(满分100分)

10%

6.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提供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及保证措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及保证措施,空间管理、测试、调试计划及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6(满分100分)

15%

7.运营维护方案

投标人提供运营维护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人员安排、日常巡检计划、养护、设备检修、系统平台的软件及数据运营维护等内容的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7(满分100分)

15%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

2.2.2(4

业绩评分标准

(≤20)

 

设计业绩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201711日起(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4:(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若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中均未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注:

1)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工程总承包业绩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201711日起(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4,本项满分4分。

注: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9

工程技术奖项业绩(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201711日起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4分。(获奖内容应体现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施工奖项业绩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201711日起(以获奖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获得过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设计奖项业绩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201711日起(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臭气处理(不含烟气处理)的工程获得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个得2分,省级以上奖项最多2分;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每个得1分,省级奖项最多2分,设计奖项满分4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承包合同、获奖文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2)承包合同、获奖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 否则,其业绩不计。

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省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指:

(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如福建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

(1)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的认定时间以获奖文件的印发时间为准。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不可累计计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者土木工程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等门户网站查询得到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10

2.2.2(5)

资信评分标准

(≤20)

 

企业资质资格(4分)

承担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得2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项目人员资质(4分)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4、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2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三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运营人员资质(4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的运营维护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一人具备注册公用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负责运营的单位派出建设运营维护技术指导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其中1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和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中另1人同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和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上述人员(4人)不得相互兼职;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4分。

 

企业信用评价(4分)

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信用分=承担主体工程设计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信用分=市政工程类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2%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修改为:

项号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4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80

承包人建议书:0

承包人实施方案:0

工程业绩:5

资信:15

注: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分值均按0分设置。

项号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5

2.2.2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80分)

建设部分报价评分(70分)

一、评标基准价(A)计算方法:

A=(工程建设部分最高控制价-勘察费-设计费)×(1-K)+勘察费+设计费。其中:

1、A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2、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9.00%~11.00 %(含9.00%,不含11.00%),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K值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商务技术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从K值的范围中随机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K值。K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3、勘察费52万元,设计费286万元

二、投标报价的偏差率(B)计算公式:

B=|ai-AA×100%。其中:

1、B为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2、ai为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报价评分: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B×100×Q1

其中:

1、Q1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ai≤A时,Q1=0.5;当ai>A时,Q1=1

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运营部分报价评分(10分)

一、运营部分评标基准价(F基)计算方法:

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Fi=招标人公布的暂定运营费F×(1-下浮率 K2 值)

其中:

1、F为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

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为通过评审的有效

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3、K2 值的取值范围为 9.00%~11%(含9.00%,不含11.00%),不在此范围内的,为无效报价。

二:投标运营部分报价评分:

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的项目运营部分投标报价Fi(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按以下具体评分规则计算投标人项目运营部分报价得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PF=10×(1-|Fi-F|/F×Q2

PF——投标人运营部分报价得分;

Fi——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F=为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最低运营部分报价;

FiF时,Q2=1

注: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6

2.2.2(2

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

0分)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1.整体方案

提供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概况(包含区位分析、上位分析、服务范围、现状场地分析)、项目实施的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环境保护性进行分析,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1(满分100分)

35%

 

2.工程详细说明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设计和总承包的分析和说明,对思路理解清晰,具有先进性进行评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2(满分100分)

30%

 

3.进度计划及质量保证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度控制计划和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情况,对细致、得当且更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评并在60-100分之间进行评分

C3(满分100分)

35%

 

……

……

……

……

注:

1.在承包人建议书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建议书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建议书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7

2.2.2(3

承包人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0分)

评审子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评分(分)

权重

1.总体概述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目标;明确项目管理的总体安排,包括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部的设立和岗位设置及相应的规章制度等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1(满分100分)

15%

2.设计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设计管理方案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2(满分100分)

15%

3.采购管理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采购管理方案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3(满分100分)

15%

4.施工的重点难点

投标人指出本招标项目施工的重点难点,并针对其重点难点提出合理对策的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4(满分100分)

15%

5.BIM方案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并制定分阶段BIM技术的应用得60分。针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分,由评委进行评议并在61-100分之间进行评分,方案不可行或漏项方案的不得分。

E5(满分100分)

10%

6.施工组织方案

投标人提供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施工组织布置,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及保证措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节能环保管理及保证措施,空间管理、测试、调试计划及保障措施,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6(满分100分)

15%

7.运营维护方案

投标人提供运营维护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维护人员安排、日常巡检计划、养护、设备检修、系统平台的软件及数据运营维护等内容的得60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61-100分之间和酌情加分。

E7(满分100分)

15%

注:

1.在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值总数不变的原则框架内,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确定上述各子项目评审内容和标准,权重累加为1,且设置的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目要点评分低于该子项目满分70%或高于90%的,应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名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名及以上的,各子项目得分应当取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中分别去掉两个最高评分(即最高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高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高评分的分值;最高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高评分)和两个最低评分(即最低评分只有一个的,应扣除最低评分和一个最接近最低评分的分值;最低评分有两个及以上的分值相同的,扣除两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4.采用评分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5.采用合格制评审的,投标人的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低于满分值的60%,视为不合格,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

2.2.2(4

业绩评分标准

(5)

 

设计业绩1.5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万m3/h的设计业绩得1.5分:( 需同时附上设计合同书、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书中需标明“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否则其设计项目业绩无效)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施工图审查信息(包括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编号、审查完成日期等信息)。查询不到施工图审查信息的,其业绩不计。

工程总承包业绩1.5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亿元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5,本项满分1.5分。

注:

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2)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等。

3“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只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4)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其业绩不计。

5)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同一业绩的不予重复得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分。

获奖业绩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1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得0.5分。(获奖内容应体现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获奖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方完成的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过国家级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1分,获得过优质工程(含环保工程)0.5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相关业绩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总承包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

注:投标人提供多个获奖证明的,只计得分最高的1项。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获奖信息,必须通过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门户网站的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获奖信息,或其获奖公示,投标人需提供网站地址和获奖信息的相关截图,否则业绩不计。

10

2.2.2(5)

资信评分标准

(≤15)

 

企业资质资格(4分)

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得2分。

上述勘察设计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得2分。

上述施工资质只具备其中一项的得1分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4分)

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全部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实施的,得4分;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作为分包单位的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或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分包单位共同实施且同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得2分。

注:分包单位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资子公司或分包单位与独立投标人为同一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包单位应提供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资质证书、工商部门出具的能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页查询截图,股权比例为100%的才能认定为全资子公司。

项目管理机构(5分)

投标人派出的管理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6、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7、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且具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9、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证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管理人员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3分。

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和主体工程的分包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2.配备BIM技术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全国BIM 应用设计师的人员数量不少于6人(其中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且至少三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的、一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一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执业证书),全部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分。

若上述人员构成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为1人的其他人员要求不变,0.5分

注:BIM技术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4、运营管理人员:组成联合体的运营单位管理人员中,具有废气处理(不含锅炉烟气处理)规模40m3/h的运营管理业绩经验得0.5分,该管理人员同时具备环保高级工程师和一级注册机电工程建造师的得0.5分。

注:注:需提供该人员之业绩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业绩时间为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该管理人员需为运营单位自有人员,需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企业信用评价(2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一方在福建省级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 http://220.160.52.164:98/kcsgt/XYF?index=0)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负责主体工程施工一方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工程)。季度信用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得1.0分,70分(含)至80分(不含)的得0.6分,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得0.3分,60分以下的不得分。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如由于投标人及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按照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密封要求,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未提交或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零分计取。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需重新下载随本补充通知(二)上传的附件“修正后招标文件2”,评标以“修正后招标文件2”为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效力,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未下载和查阅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光泽红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9月8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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