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0gd0000521
预算金额5494.48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汉明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谭小姐020-891608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转让五套煤电机组设备 围观数:

转让底价: 5,494.480000 万元

  • 项目编号: GR2020GD0000521
  • 保证金: 10,000,000.00
  • 企业性质: 国资
  • 支付方式:
  • 转让方: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0-09-14 至 2020-10-15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一、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注册地(住所) 所在地区 -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内部审议情况 债权金额(万元)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备注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交易标的范围:转让方安装存放于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厂区及车间内停用处置的五套煤电机组设备(仅限于4台60 MW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25 MW汽轮发电机组主机体及主要附属设备、5台220t/h高温高压锅炉本体及主要附属设备、汽轮机和锅炉连接管道,上述所有机器连接延伸至地面铁板、水泥板等非破坏性可打开铺盖板地面±0.00m以下及地面±0.00m以下无掩盖的沟、井、坑、池等里面的所有附属设备及构件,但不包括±0.00m以下及汽机车间±0.00m以上的所有电缆); 2. 非卖品范围:发电机车间内五台机组各以发电机出口刀闸为界限车间外的设备及±0.00m以下及汽机车间±0.00m以上的所有电缆,锅炉车间4号输煤皮带、公用的油箱、公用的湿法脱硫系统、化水系统、燃料输煤系统、2台排污扩容器、3组蒸汽制冷机组、6台除氧器和3台湿式电除尘系统及6台给水泵等公用系统设备;汽机车间2台起重吊机和已用警示带所围蔽、标识区域内的或贴上非卖品标识的其他设备、设施资产;车间内、外等建筑物墙体饰面、门窗、防盗网、地面井槽各种铺盖、建筑物和构筑物平台的所有扶梯、平台及机坑、井口安全护栏,包括所有消防、供水、供电、照明设备。 3.受让方必须切实严格遵守广州市有关《生产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转让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交易标的受领拆卸搬运离厂工作安全、有序、如期完成。 4.在拆卸交易标的设备前,必须自备足够装储量的桶、缸器具,对机器的油罐、管道等储油装置和机器设备底座及周边积存的油渣、污水进行装载清空外运处理,经转让方验收确认同意并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进行动火施工作业。油类液体及油渣等易燃、污染类物质,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排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承担所有费用在城管、环卫部门指定场地进行清倒、处置和排放,严禁在厂区、车间、沟渠等场地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或油污类液体等危害物,维护、确保厂区及码头周边和施工现场的清洁环保,若因违法、违规和违章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转让方的扣罚,受让方必须对此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5.在拆卸切割发电机组和供、输电控制柜前,受让方必须在转让方确认供、输电系统设施已完全断电后,且经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拆卸或动火施工作业。严禁抽拉发电机机身主体以外及车间和厂区内所有非交易标的地下电缆。 6.受领拆卸交易标的时,为保护建筑物、构筑物基本完整,减少产生余泥排放,原则上设备机座以松开固定螺母或使用动火切割方式进行分离;除标的设备机身底座因加铸混凝土固定在地面±0.00m以上无法拆除,需要对设备机身连体的底座进行分离外(设备机座或支承钢脚架仅限于至与地面座墩水平位置),经转让方同意后可对加铸的混凝土采取破碎拆卸外,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螺丝固紧的标的设备底座、脚架和座墩采取炮机破碎设备底座挖掘方式进行拆卸。更不能以炮机挖掘方式对车间内、外地下铺设的所有电缆、线、槽和管道进行抽拉窃取。 7.交易双方约定,受让方签订本合同及相关附件并提交《拆卸装运安全环保方案》当日内,交易双方应按厂规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接收看护手续,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看护确认书》,由受让方承担所有费用负责对交易标的进行看护和保管,承担交易标的防火、防损、防盗和灭失等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转让方或转让方授权监理机构有权对受让方的看护、保管和其后受领拆卸装运交易标的离厂全程进行安全和环保监督,受让方未付清所有款项和办妥受领拆卸装运许可手续且获得转让方签发的开工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进行拆卸装运或处置。 8.受让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向转让方提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方案》,转让方确认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达账,并核准受让方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方案》之日起次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手续,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签发开工令。自交易标的办理现场移交受领之日起,受让方应承担与受领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义务、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受让方自签署《交易标的现场移交受领确认书》之日起计,在公历270个自然日(日历日)内必须将交易标的全部安全拆卸装运离厂完毕。 9.交易标的移交看护前的所有保管、看护义务等责任及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自交易双方完成交易标的移交接收看护之日起,交易标的所有看护、保管、受领、拆卸装运等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处置风险以及其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义务和后果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0.在受让方付清交易标的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及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之前,成交的交易标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对已成交的交易标的进行任何拆卸搬运和移动,受让方也不能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置抵押和处置。 11.受让方超期受领交易标的而延期撤离厂区,转让方将对受让方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按每日拾万元整(¥ 100,000.00元)进行扣罚场地占用费。除经转让方书面同意的,超过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离厂逾期时限5个自然日(日历日)的,视为受让方自愿放弃受领余下交易标的物,受让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厂区现场,受让方须同意余下的交易标的物无偿直接归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须签署《交易标的受领具结确认书》,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交纳的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扣罚余款划归受让方,交易双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12. 交易标的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向受让方按成交价28.61%的比例开具13% 税率的设备增值税发票,按成交价71.39%的比例开具3% 税率的报废物资增值税发票。 13. 本标的挂牌价格含税。 14.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和受让交易标的支付能力及交纳交易标的受领拆卸装运安全环保履约保证金能力。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附件
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下载【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合作机构信息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成立有效存续的法人。(2)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行为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三级或三级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保证内容 1.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该成交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应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成交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处置方法 1.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含协议成交意向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转让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邓汉明 注册资本(万元) 26620.6
经济类型 A05002 企业类型 A19002
所属行业 /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190663314J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产权转让
行为批准
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440000 440100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日期 2019-12-10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广州国发关于广能公司关停企业资产清理及盘活工作方案的批复



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谭小姐、黄小姐、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89160831、89160917、89160979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广州产权交易所(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gemas.com.cn/;http://gduaee.com/
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附件
交易规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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