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兆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经理0311-850960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4
公告正文

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二标段)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灵审批投资【2024】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灵寿县燕川乡。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南庄路至洞里村道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南庄路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南燕川村南桩号为K3+105.324,路线全长约3.105公里,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过村段路基路面宽3.5米,两侧硬化至房边;野外段路基宽4.5米,路面宽4米,两侧各0.25米土路肩。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叉、交安设施等工程。 二标段起点桩号K1+575,止点桩号K3+105.324,全长1.53公里。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2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1.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个2标段,此次招标为第二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3 09:00:002024-04-28 23:59:00,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 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兆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8楼 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博雅盛世C区B座1509
邮编:

/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周女士

联系人: 梁经理
电话:

0311-82968311

电话: 0311-8509607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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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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