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遴选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第一期)承办机构的公告
金额
15.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昌江县提升中考质量的实际需求,昌江县教育局计划委托具有培训资质且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都较强的培训机构承办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有意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经费
第一期经费预算总计:15.2万元,包含专家讲课费、食宿费、学员的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等,不含学员城市间的交通费。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应提交具有开展培训资质的材料或提供承办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注册年限算起)。
四、报名材料
(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
(二)培训方案,附课程安排表。
(三)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非联合投标证明材料。
(四)材料封面请注明应标培训项目名称。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和资格认定材料。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遴选办法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改为谈判确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2家以上时,原则上要综合考虑报价与方案设计(课程安排)、聘请的专家层次:若报价不相同,那么在方案设计(课程安排)没有很大差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低的机构;若报价相差不大,就选择方案设计(课程安排)合理、专家层次高的机构;如有不同意见遴选小组可通过投票的方法来确定。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党委会审议确定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办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3日17:30前,将资质认定材料和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基教岗。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976404656;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东风路39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1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培训 对象 | 培训 周期 | 培训 地点 | 第一期费用预算 |
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项目 | 全县备考年级学科教师(含管理者) | 2024年10月 —2025年1月 | 昌江 | 15.2万元 |
二、项目经费
第一期经费预算总计:15.2万元,包含专家讲课费、食宿费、学员的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等,不含学员城市间的交通费。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浮动区间为0-18%。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应提交具有开展培训资质的材料或提供承办过同类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注册年限算起)。
四、报名材料
(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函。
(二)培训方案,附课程安排表。
(三)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非联合投标证明材料。
(四)材料封面请注明应标培训项目名称。
五、遴选程序
(一)机构申报
申报机构根据培训项目相关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和资格认定材料。
(二)资格认定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申报机构所提交的资格认定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机构是否具备申报资质。
(三)遴选办法
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改为谈判确定,否则作废标处理。
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为2家及2家以上时,原则上要综合考虑报价与方案设计(课程安排)、聘请的专家层次:若报价不相同,那么在方案设计(课程安排)没有很大差别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报价低的机构;若报价相差不大,就选择方案设计(课程安排)合理、专家层次高的机构;如有不同意见遴选小组可通过投票的方法来确定。
(四)公示公告
遴选结果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党委会审议确定后,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项目承办机构。
六、其他事项
(一)材料提交。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0月23日17:30前,将资质认定材料和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基教岗。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8976404656;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东风路39号。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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