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竞争性谈判]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体系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范围: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规体系建设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结合集团目前法务、内控、合规、风控等管理建设现状及调查情况,统筹考虑四位一体建设,制定集团合规管理建设实施方案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8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
2、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十年以上,具有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组织形式不限;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
(2)拥有相对稳定、具备较高素质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工作团队,具有5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其中专职律师不少于30名),以分所名义投标,则以分所人数计算,以总所名义投标,则以总所人数计算(需提供律师协会证明或律师协会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材料);
(3)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内部管理制度);
(4)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有服务大中型企业的执业经验,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者相应的专业资质,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资源(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注:大中型企业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由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5)熟悉民商法、刑法、社会法、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熟悉合规体系建设、熟悉国有企业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拥有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基础设施建设行业、投资行业相关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一份);注:1、业绩为国有企业性质的,由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官网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业主证明等;2、大中型企业标准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由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信誉良好,且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者相关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4、递交初始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初始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凯德大厦B座4层天津城投集团智慧标室,具体事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请将经办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印章)电子扫描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zhangjinming@tcicc.com.cn,经审核通过后,竞争性谈判文件发送投标单位邮箱。
6、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侯工,022-23951889;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张金铭,1360202930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