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缺少]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12258.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2258.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秋芳025-522806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3/14
公告正文
[缺少]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8924002 项目名称 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
标段编号 AJN220037-02ZG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装配式)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2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20037-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高桥安置房(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江宁审批投字[2021]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天启路以南、天宝路以北、上高路以东、临麒路以西地块 。
2.1.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95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2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12958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752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地上建筑层数18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2.1.3合同估算价: 112258.2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4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3月1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设内容包含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装饰装修、电梯、供配电、景观绿化、亮化、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综合管网);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8)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设计文件:33分商务标: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4: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详实、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功能3:功能空间分区合理、流线清晰,是否便于管理,不同功能区结合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9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的得0.5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的得0.5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满分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14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466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邮编:2111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 联系人:赵秋芳
电话:/ 电话:025-522806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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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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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缺少]
编号: AJN220037-02Z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高桥安置房(一期)项目核准的批复(江宁审批投字[2021]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000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装配式)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天启路以南、天宝路以北、上高路以东、临麒路以西地块 。
2.1.2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9587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125平方米(包含住宅建筑面积129580平方米、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5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752平方米。建筑高度54米,地上建筑层数18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2.1.3合同估算价: 112258.2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 109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3月18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2年4月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3月17日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高桥经济适用房(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设内容包含人防、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装饰装修、电梯、供配电、景观绿化、亮化、室外附属(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综合管网);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3工程总承包类型:一般国有资金项目已核准或备案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B)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注:申请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该项目采用: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3.2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本工程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时间、金额、面积均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分包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含),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2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时间、造价、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20年资产负债率≤70%。(提供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4、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5、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6、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7、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1年08月至2022年0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两页)(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3)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 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8)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9分设计文件:33分商务标: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4.2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2:项目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说明4:专业设计说明齐全,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详实、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功能2: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功能3:功能空间分区合理、流线清晰,是否便于管理,不同功能区结合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3: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59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的得0.5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的得0.5分。(满分0.5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0.5分。(满分1分) 注: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8月-2022年1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在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以上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不满足要求不得分。(满分3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3-14 09:10:00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美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宏运大道4666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地秀路757号
邮编:2111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 联系人:赵秋芳
电话:/ 电话:025-5228060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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