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公祭暨南京大屠杀史实对外传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陈蕾025-8360325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5-83690579
中标公司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2.项目名称:国家公祭暨南京大屠杀史实对外传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以今年国家公祭仪式为时间节点,通过海外账号运维、国际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深入开展国家公祭暨南京大屠杀史实对外传播,引导国际社会加强对史实的知晓与关注,助力形成与世界记忆相匹配的国际话语。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世界性通讯社,是中国最权威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机构之一,覆盖报刊、电视、网络、户外屏幕、新媒体等全媒体传播平台,能够保证信息发布即时性和安全性。具体优势如下:(1)高端定位: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与社会上其他提供海外推广服务的媒体机构、商业机构相比,拥有更强的政治素养,为用户外宣活动做好政治把关,首要保障安全。(2)经验丰富:具有诸多成功案例,人员经验丰富,拥有多年驻外经验,熟悉国际传播思维,熟谙海外推广运作,具有独特优势。(3)具备延续性:往届项目有新华社承接,双方为延续合作,配合默契,熟悉项目情况与细节,有利于项目执行与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本次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本公示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截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25-83603255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联系电话:025-8369057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1.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2.项目名称:国家公祭暨南京大屠杀史实对外传播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以今年国家公祭仪式为时间节点,通过海外账号运维、国际主流媒体专题报道等方式,深入开展国家公祭暨南京大屠杀史实对外传播,引导国际社会加强对史实的知晓与关注,助力形成与世界记忆相匹配的国际话语。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世界性通讯社,是中国最权威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机构之一,覆盖报刊、电视、网络、户外屏幕、新媒体等全媒体传播平台,能够保证信息发布即时性和安全性。具体优势如下:(1)高端定位: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与社会上其他提供海外推广服务的媒体机构、商业机构相比,拥有更强的政治素养,为用户外宣活动做好政治把关,首要保障安全。(2)经验丰富:具有诸多成功案例,人员经验丰富,拥有多年驻外经验,熟悉国际传播思维,熟谙海外推广运作,具有独特优势。(3)具备延续性:往届项目有新华社承接,双方为延续合作,配合默契,熟悉项目情况与细节,有利于项目执行与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采购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本次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本公示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截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五、联系方式
1.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1号
联系人:陈蕾
联系电话:025-83603255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联系电话:025-8369057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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