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询价-华东公司临平新城项目试验仪器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fa000000210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皓159420382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21032询价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公局华东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
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华东2024.014-试验仪器(临平新城)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三公局华东公司杭州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计量,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试验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三公局华东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询价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项目东至杭甬高速(杭州支线),南至永玄路,西至葛家路,北至现状河流。一期总建筑面积:204957.8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5215.2㎡,地下建筑面积:79910㎡。二期总建筑面积:159889.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143.69㎡,地下建筑面积:63745.88㎡。三期总建筑面积:84171.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854.59㎡,地下建筑面积:32316.84㎡。一期安置房(27栋单体):地上13-15F,地下1/2F二期安置房(19栋单体):地上15F,地下1/2F三期安置房(10栋单体):地上15F,地下2F地下室:3.7m/4.1m架空层:3.9m,其余标准层:2.9m。
2.2 询价内容: 试验仪器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询价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贸易商须获得相应厂家的授权;
3.1.2 生产能力要求:能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试验仪器;
3.1.3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报价状态;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6日17:30时至2024年10月21 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23日17:3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三公局华东公司杭州市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
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永西村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询价组织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杭栢城12栋35层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5942038230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15942038230
项目联系人:田皓       联系电话: 18525477677
 
 
2024年10月16日
 
七、附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成品养护室
18m2

3
三公局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平新城融沪现代社区综合开发项目经理部现场
本工程开工至本工程结束
2
一体式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ZBL-R670

1
3
GPS
k80惯导板

1
1、技术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2、验收:提供检尺及点数计量,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试验检测必须合格,实际数量以现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产品质量必须经过现场验收、试验检测合格。
3、结算周期: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完成后一个月内办理结算。
4、支付周期:结算完毕后,3个月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额的97%,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买方在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若双方存在争议,可延期支付货款,延期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6、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养护室恒温恒湿控制仪
3

2
厚度测定仪
1

3
卫星接收装置
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