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库房租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库房租赁项目,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衡水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衡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库房租赁项目
2.1.2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1.4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1.5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2.2招标范围:
衡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保管库房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1)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2)近3年内,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三泰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承担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②近3年内,在参加招投标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③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三泰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165号)进行现场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未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过程中的资格评审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1月09日09时30分,地点为:三泰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说明: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加盖公章处须手写签名并纳手纹印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三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南环西路1169号 |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站前东路165号 |
邮 编:053000 | 邮 编:053000 |
联 系 人:刘强强 | 联 系 人:陈静静 |
电 话:0318-2967257 | 电 话:0318-3333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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