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血液质控品(一)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更正公告2
金额
2.79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1-dsitc232501
预算金额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沪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之翔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招标编号: 0811-DSITC232501



1、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已自筹一笔资金,用于支付室间血液质控品(一)采购的费用,并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通告中所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的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所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包件

设备名称/数量

产品预算(投标限价)

包件预算(投标限价)

1

全血细胞计数及白细胞分类计数调查品/4000瓶

人民币672,000.00元

人民币672,000.00元

2

网织红细胞计数(自动仪器法)调查品/1500支

人民币224,700.00元

人民币224,700.00元

3

凝血试验调查品/5500支

人民币163,900.00元

人民币163,900.00元

4

凝血因子调查品/250支

人民币58,750.00元

人民币58,750.00元

5

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调查品/1950支

人民币232,440.00元

人民币232,440.00元

6

抗凝血酶调查品/1450支

人民币287,100.00元

人民币287,100.00元

7

D-二聚体(适用于血凝分析仪)调查品/2750支

人民币192,500.00元

人民币192,500.00元

8

血栓弹力图调查品/2900支

人民币312,910.00元

人民币312,910.00元

9

血液粘度调查品/3490瓶

人民币27,920.00元

人民币27,920.00元





3、有兴趣的合格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25日止(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和下午1:00~4:30(北京时间)选择(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500元人民币。

1)微信购买招标文件:

关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完成信息注册,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2)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携带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宁波路1101002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其他组织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3)邮购招标文件:

将所需材料(同现场购买)扫描发送至(zhaobiao@dongsong-cn.com),并将材料寄至上海市宁波路1号10楼1002室。如需邮寄纸质版招标文件,国内邮费每套另加50元人民币。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1楼

邮编: 200002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之翔、高健

电话:021-63230480转8610、8408

传真:021-63299235



户名: 上海东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人民币): 浦发银行黄浦支行

帐号(人民币): 0763634292323474



招标人: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洪山路528号

邮编:200126

联系人:潘沪生

电话:021-68316300转1353

传真:021-68318311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并于2023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4:00之前递交到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并于2023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14:00在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 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



6. 注:请额外再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标准: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时适用)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