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包公告
一、项目名称:宛陵湖省级湿地公园(西湖)内部配电设备试验、维护工程项目
二、发包人:宣城宛陵城市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三、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四、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1、项目概况:宛陵湖省级湿地公园(西湖)内部配电设备试验工程通过公开发包方式,遵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据有效最低价方法确定施工单位。报价单位自行到现场勘查,成交价为包干价,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合同价结算,不再增加任何调整。
2、发包范围:试验及维护,详见发包文件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项目完工后,由发包方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工程进行质量及外观进行验收,最终验收结论以测试结论为准;本项目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本项目经发包人确认清单控制价为:最高限价166228.31元。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能力,完成工程的报装、报验、通电工作。
4、类似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类似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配电试验工程业绩。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拟派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10千伏及以配电工程项目负责人业绩。
(2)拟派现场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6、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若发现,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使集中处罚权的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六、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方式:响应文件1正1副,分别装订成册,密封封装,封装外面应注明项目及公司名称;
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下午15时;
3、递交地点:市国控集团资产运营二部(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14楼)。
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7月11日下午15时,市国控集团14楼会议室(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605637008;联系人:刘工
八、结算方式:项目完工,经验收通过,半年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5%尾款转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结算。
九、其他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
2、本项目采用有效合理最低价,对报价进行评审。经过资格评审后,选择通过评审的且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如若出现总报价相同的将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3、本项目开标时响应人少于3家,也可以进行正常开评标程序。
4、请响应人自行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