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2022年党建室设备采购 | 2022-11-01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
乙方:福州东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JZB[GK]2022005的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2022年党建室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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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 教学专用仪器 | 优谷、定制等 | 1(批) | 234000 | 234000 | 国内 | 中国 | YG-LSQ-V1.0(65 寸)、YG-LDZJ-V1.0等 | 节能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叁万肆仟元整(¥234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蒙古营5号。;
4.3交付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并完成所有设备、网络线路的组装与调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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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等额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100%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我司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
10、违约责任
无。。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 | 乙方: | 福州东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蒙古营5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五一中路145号状元商住楼204单元 |
单位负责人: | 王卫红 | 单位负责人: | 杨帆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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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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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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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59943267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06014170001594 |
签订地点: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