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现代服务产业园区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2-02-21 11: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20204GC0015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现代服务产业园区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孟繁旭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现代服务产业园区项目正式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西侧,009乡道东侧
2.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19478.7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3257.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843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11.22平方米。
2.4招标控制价:本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8865077.61元,管理费、利润按中限计取;其中暂列金额按10%计取,人工费取费标准:普工98元/工日,技工130元/工日计取。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共计总工期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应符合(并不仅限于)以下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GB5014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7招标范围:包括引自取电点至新建建筑电缆转接箱(含)的所有变配电设施安装。供电工程费包括:材料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修、更新改造、用电安全及电缆敷设、套管开孔封堵、电缆井、开闭所和变电所内变压器及高低压箱柜等相关内容(以图纸和供电答复单为准),开闭所土建工程含室内电缆沟等土建内部施工、开闭所内照明插座以及配电柜接地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工程施工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时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0月至12月(含10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最低配置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2月21日19时00分至2022年02月26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3月15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3月15日09时00分00秒。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9.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哈松建发[2021]5号)”文件和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哈尔滨华维电器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的报告(哈新管住建呈[2021]1号)”文件执行, 列入上述文件内的14家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 年度建筑企业信用评定工作的通报(哈建信[2020]1号)”文件执行,“914 家企业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661 家企业为不合格企业,251 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予以清出我市建筑市场;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 列入上述 914 家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投标人须知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 144 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2 家企业被省住建厅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含外埠企业 70家) 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7 家企业被省住建部门清出黑龙江省建筑市场。"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将被否决。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9.6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孟繁旭不动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大街28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1-82310920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 话:0451-81888888/17766533359
授权企业邮箱:1798358415@qq.com
监督单位: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451-88101726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