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蒸汽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金额
92.2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2-130283-89-01-751839
预算金额92.2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中华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彩丽0315-232342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2
公告正文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蒸汽管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双盲、异地、分散评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蒸汽管道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迁行审投资审字[2023]217号(项目代码2312-130283-89-01-751839)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建蒸汽管道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蒸汽负荷102.5t/h的蒸汽管道,全长5982米。管径包括DN200、DN250、DN300、DN350、DN400、DN500,采用架空和直埋的方式敷设。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后续配合服务至本项目完工。 2.8招标估算价:92.23万元(玖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

2.2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相关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压力管道GC2级设计证书。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 3.8未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2其他要求: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日09:00至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文件,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8-2981;联通CA:(0311)86660658;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特别提醒: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执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由招标人代表选择本区域外其他交易中心就近评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评标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监管部门为: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315-7639727。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315-2323423。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1 08:302024-04-0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22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杨店子镇经十路东8号 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茂华中心商业楼C座1814号
邮编: 064400 邮编: 063000
联系人: 张中华 联系人: 佟彩丽 项目负责人:王金玲
电话: 0315-5351608 电话: 0315-232342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yuanheng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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