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租赁(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jt11-fk005-0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杨涛0996-21749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租赁
招标编号: ZY23-XJT11-FK0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现有公务车3辆,2辆奥迪A6轿车和1辆别克商务车,均是2010年以前启用的,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按照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根据分公司现有领导班子和机关员工人数拟配备4辆轿车(红旗H5公务版或同级别及更高级别车辆)、1辆商务车(红旗HQ9智联旗韵版或同级别及更高级别车辆)用于分公司机关公务工作、执行公司、油田公司或地方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及赴生产经营现场、应急、机要通信、保密、维稳等业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4辆轿车、1辆商务车租赁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对当年合同期内的承包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签订下一年合同)。
2.4.施工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车辆要求:
(1)投标人具有轿车至少4辆(车辆型号一致,单车购置价不高于18万元),公务车至少1辆(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38万元)。所提供车辆满足零公里且全新购置要求。或承诺中标后2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统一购置全新车辆。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车辆清单;(2)提供对应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或承诺书。
(2)提供的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对提供的车辆安装中油测井统一的GPS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担负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三者险(不少于100万元)、不计免赔险、车船使用税等费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保险证明。
(5)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维修期限超过3天的需提供相应完好的车辆供招标人使用。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对应要求的网站截图和承诺书。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5.报名要求:无。
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月14日08:00至2023年1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租赁
招标编号: ZY23-XJT11-FK005-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现有公务车3辆,2辆奥迪A6轿车和1辆别克商务车,均是2010年以前启用的,车辆安全状况、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按照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根据分公司现有领导班子和机关员工人数拟配备4辆轿车(红旗H5公务版或同级别及更高级别车辆)、1辆商务车(红旗HQ9智联旗韵版或同级别及更高级别车辆)用于分公司机关公务工作、执行公司、油田公司或地方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及赴生产经营现场、应急、机要通信、保密、维稳等业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4辆轿车、1辆商务车租赁服务。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对当年合同期内的承包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签订下一年合同)。
2.4.施工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车辆要求:
(1)投标人具有轿车至少4辆(车辆型号一致,单车购置价不高于18万元),公务车至少1辆(车辆购置价格不高于38万元)。所提供车辆满足零公里且全新购置要求。或承诺中标后2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统一购置全新车辆。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车辆清单;(2)提供对应车辆购置发票、车辆登记证或承诺书。
(2)提供的车辆无违法及其他法律纠纷。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承诺同意对提供的车辆安装中油测井统一的GPS视频监控系统等设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需担负车辆投保的交强险、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三者险(不少于100万元)、不计免赔险、车船使用税等费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应保险证明。
(5)车辆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维修期限超过3天的需提供相应完好的车辆供招标人使用。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对应要求的网站截图和承诺书。
4.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5.报名要求:无。
6.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月14日08:00至2023年1月20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10时1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 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杨 涛
电 话:0996-2174933
邮 箱:1597020848@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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