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d(2022)172g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宝鸡市殡仪馆
招标联系人赵组长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段萍莉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6
公告正文
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D(2022)172G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中省福彩公益金关于殡葬专用设备补助资金、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招标人为宝鸡市殡仪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宝鸡市现殡仪馆原址及其北侧、东侧。地上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建设及相关配套建设(大门及保卫室等)、给排水、电力、消防、燃气、供热、新风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照明系统等,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不含业务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人员,本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四)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五)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记录;
(六)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5日9时00分到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先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信息上报”。并于2022年12月05日到2022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线上“信息上报”截图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一)~(二)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信息上报”同时成功为准。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实时动态,严格遵守宝鸡市最新防疫政策,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认真配合现场的防疫检查,自觉配戴口罩、出示陕西一码通及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发现有来自官方通报的风险地区行程记录者(有本土确诊病例但未升级风险等级的市辖区、县按高风险地区对待),拒绝入场,并自行做好善后工作。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信息上报”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殡仪馆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30号
联 系 人:赵组长
电 话:0917-3572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 系 人:段萍莉 康红苗 夏冰
电 话: 3366779 18991761158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和业主共同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SXZD(2022)172GC)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中省福彩公益金关于殡葬专用设备补助资金、申请发行政府专项债、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等,招标人为宝鸡市殡仪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宝鸡市现殡仪馆原址及其北侧、东侧。地上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建设及相关配套建设(大门及保卫室等)、给排水、电力、消防、燃气、供热、新风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系统建设、地下停车场(地下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照明系统等,要求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主要材料及设备的采购等(不含业务专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施工类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设计类信息在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委派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或以上)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人员,本项目的EPC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EPC总承包业绩(或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及一项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四)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五)信誉要求:近三年履约信誉良好;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EPC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无贪污贿赂罪案由查询记录;
(六)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5日9时00分到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先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 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信息上报”。并于2022年12月05日到2022年12月0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经办人携带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线上“信息上报”截图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一)~(二)项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在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及交易平台“信息上报”同时成功为准。联合体协议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ntba.com)、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三秦都市报》发布。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请各投标人代表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实时动态,严格遵守宝鸡市最新防疫政策,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认真配合现场的防疫检查,自觉配戴口罩、出示陕西一码通及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发现有来自官方通报的风险地区行程记录者(有本土确诊病例但未升级风险等级的市辖区、县按高风险地区对待),拒绝入场,并自行做好善后工作。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信息上报”投标,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及附件,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不得再单独或组成别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鸡市殡仪馆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宝平路30号
联 系 人:赵组长
电 话:0917-3572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宝鸡市宝虢路80号鹏博财富中心6号楼1302号
联 系 人:段萍莉 康红苗 夏冰
电 话: 3366779 18991761158
电子邮件: sxzd2003@126.com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甲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乙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工程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方;
(乙公司名称) 为联合体成员;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如有)、投标文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如有)、招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定的合同均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各方和业主共同签定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的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5)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业主。
7、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书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获取招标文件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附件:授权书(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 (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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