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尧君
公告正文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乙方中教(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FJXFZB[XJ]2020007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地理智慧课堂建设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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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080302 行业应用软件 智慧课堂教师端软件 天喻教学助手系统V5.0 1(套) 3480 3480 国内 天喻教学助手系统V5.0
1-2 A02010107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移动学习终端 天喻S3W 28(台) 1790 50120 国内 天喻S3W 节能
1-3 A0201080302 行业应用软件 智慧课堂软件(学生端) 天喻电子书包系统(安卓版)V5.0 28(套) 1240 34720 国内 天喻电子书包系统(安卓版)V5.0
1-4 A02010201 路由器 无线AP 康凯 AP4612 1(台) 3400 3400 国内 康凯 AP4612 节能
1-5 A0206151002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移动终端充电柜 海欣 Bt-2001 1(台) 5860 5860 国内 海欣 Bt-2001
1-6 A020202 投影仪 地理AR沙盘 中教 定制 1(套) 69500 69500 国内 中教 定制
1-7 A020206 电子白板 智慧黑板 希沃B86EB 1(套) 31800 31800 国内 希沃B86EB 节能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198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长乐一中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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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 5 一年后无质量及使用问题,支付货款的5%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 乙方: 中教(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长乐市吴航街道和平街56号 住所: 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中路47号(原琼东路100号)1号楼6楼603室
单位负责人: 郑其强 单位负责人: 赵民
委托代理人:
董良锦
委托代理人:
陈尧君
联系方法: 0591-28116270
联系方法: 1896081080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
账号: 账号: 35050161610709200916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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