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1/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dxzcg-2166
预算金额44万元
招标联系人落桑旦巴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小娇1500827619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年10月21日 09:5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西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1年10月21日 09:52
预算金额 ¥4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小娇
项目联系电话 15008276190
采购单位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噶东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落桑旦巴0891-6159728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东侧商铺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小娇15008276190
附件:
附件1 专家论证.docx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面对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每年案件量的不断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极为突出。为了缓解审判工作压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唯有依托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那么随着智慧法院信息化的不断建设,信息化后期技术支持维护是必不可少的,为保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使用效果,为司法服务提供有利帮助,采用外包的形式提供信息化运维服务。需2名运维人员驻场,解决目前信息化运维服务存在相应慢、响应不及时,事情处理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不断的提供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技术力量,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审判,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信息管理软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办【2013】164号)文件,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软件赠送协议。所有软件全部采用大集中的方式部署在高院机房,于2014年4月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由于全区法院审判信息化软件主要由区高院集中部署,软件运维服务由软件提供商即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但随着我院诉讼审判案件量的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急需信息化力量支持审判、辅助审判,减轻审判压力,提高审判质效;为审判、办公等业务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信息化服务。

目前全区包括高院、7地市中院及74个基层法院均使用该软件。随着信息系统对审判和办公业务的支持不断深入,相关业务系统软件的稳定、可靠、有效的运行成为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院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软件系统仍处于使用的关键阶段,需根据业务的变化不断优化和完善,并需要不断的加大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维护以及审判软件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因此,要保障信息系统软硬件高效、稳定的运行,为审判业务和办公业务信息化提供安全、可靠、稳定、有效的支持,就必须要做好以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所有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对运维人员的响应速度和对应用软件问题的处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1日 至 2021年10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YDXZCG-2166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信息化运维。

预算金额:44.00万元。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面对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每年案件量的不断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极为突出。为了缓解审判工作压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的司法服务,唯有依托信息化建设,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那么随着智慧法院信息化的不断建设,信息化后期技术支持维护是必不可少的,为保证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使用效果,为司法服务提供有利帮助,采用外包的形式提供信息化运维服务。需2名运维人员驻场,解决目前信息化运维服务存在相应慢、响应不及时,事情处理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问题,不断的提供高效、安全、稳定的信息化技术力量,更好的服务于司法审判,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

、采购形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申请理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案件信息管理软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法办【2013】164号)文件,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软件赠送协议。所有软件全部采用大集中的方式部署在高院机房,于2014年4月完成安装并投入使用。由于全区法院审判信息化软件主要由区高院集中部署,软件运维服务由软件提供商即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但随着我院诉讼审判案件量的不断增加,“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急需信息化力量支持审判、辅助审判,减轻审判压力,提高审判质效;为审判、办公等业务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信息化服务。

目前全区包括高院、7地市中院及74个基层法院均使用该软件。随着信息系统对审判和办公业务的支持不断深入,相关业务系统软件的稳定、可靠、有效的运行成为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院技术人员严重缺乏,且软件系统仍处于使用的关键阶段,需根据业务的变化不断优化和完善,并需要不断的加大对我院信息化建设维护以及审判软件使用方面的技术支持。因此,要保障信息系统软硬件高效、稳定的运行,为审判业务和办公业务信息化提供安全、可靠、稳定、有效的支持,就必须要做好以法院审判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所有软件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也对运维人员的响应速度和对应用软件问题的处理能力等提出了更高、更专业的要求。

、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2

、论证专家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为保证系统运维的安全稳定性、一致性,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

王真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孔祥泉,拉萨中开藏域智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吴莎莎,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程师;

、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0月27日。

、公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落桑旦巴  

联系地址: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噶东路10号         

联系电话: 0891-615972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黄小娇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东侧商铺一楼       

联系电话:15008276190          

十一、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噶东路10号        

联系方式:落桑旦巴0891-615972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朱尚平

联系地址: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团结路1号

联系电话:1354909324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空港花园酒店东侧商铺一楼             

联系方式:黄小娇15008276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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