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顺昌县龙湖湾文旅广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107018007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187059991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工0599-7838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1/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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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龙湖湾文旅广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21070180076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顺昌县龙湖湾文旅广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顺发改审批[2020]2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龙湖湾文旅广场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预算编制、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核、主材询价等全过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竣工结算初审)。

2.2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 159 万元。

2.3项目地点:顺昌县老城区东北侧

2.4服务期限: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前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福建省工程量计价规范、地方造价行业管理相关标准、文件以及招标报价文件、合同文件、招标人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其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符、合法、有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应当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度的税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是指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B: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负责本项目至少配备2名(土建和安装各一个)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并提供名单内注册造价师证书和职称证书等。

3.5、投标人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与绝对控股子公司;

(3)均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其他资格要求:

3.9.1.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9.2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注: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

②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 09:00:00至2021年5月19 日 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5月18 日 17:00:00前,否则视为放弃

5.2投标保证金的方形式:①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号:9050510010010000127429;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顺昌县龙湖湾文旅广场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投标保证金”或“招标编号”字样。② 按闽建筑(2015)29 号文及南建筑〔2019〕2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此处所称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必须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③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人民币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 19 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顺昌县余坊新城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战指挥部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7059991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二楼

电 话:0599-7838188、13656966158

联系人:叶工

交易平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599-7858880

监督单位: 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99-7850886

附件: 招标文件.doc 业主委托书.jpg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ggzy.np.gov.cn/sc/ZtbDetail/ZtbJsDetail.aspx?type=1&infoid=5cdb10d7-2335-4504-8d29-12a5dea9f933&categoryNum=0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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