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的招标公告
金额
613.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91400338
预算金额613.79万元
招标公司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王工0510-82710679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梦辰151500726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91400338
项目名称: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条件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项目编号:XXKS13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3.7905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无锡市。工作内容:(1)为了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的相关要求,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检测机构对全线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桩基检测、声屏障检测的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半成品、标准试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及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1标、XXKS12标、XXKS13标、XXKS14标、XXKS15标全线的竣工接管功能性检测;(2)检测机构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计划、标准规范等,认真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并负责实施;(3)检检测机构应当在完成检测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任务后,先对《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然后由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提交建设单位。《综合报告》经建设单位签收后归入竣工验收资料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4)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检查;配合中心道桥工程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考核等工作。(5)根据《市管加固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频率论证会议纪要》(锡设管会纪【2023】19号)和《无锡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桥梁结构定期检测相关内容及要求》的要求,完成项目交竣工相关检测等工作。服务期:1.常规检测工作:随主体工程工期;2.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至项目交工完成;3.竣工功能性检测:至移交管养完成后。招标范围:新锡路(锡虞路~江阴界)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划分:XXKS132-3标:对应施工标段新锡路XXKS13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和市政备案类资质。(2)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的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试验检测工程师: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④试验员:三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5)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约定。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可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姓名手机及邮箱)、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手机及邮箱)、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地点为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尚美路38-37号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尚美路38-37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0-827106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辽源西路107号
联系人:
徐梦辰
电话:
1515007265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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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
建设单位: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条件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招标项目编号:XXKS13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3.7905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新锡路(锡虞路~江阴界)工程质量检测。 |
范围 | XXKS132-3;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0-10 13:30 |
开标地点 |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尚美路38-37号 |
其他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2-3标(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无锡市。工作内容:(1)为了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规字〔2020〕8号)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7号)的相关要求,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制度。检测机构对全线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管线、交通安全设施、照明设施、桩基检测、声屏障检测的原材料、混合料、配合比、半成品、标准试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试验检测及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1标、XXKS12标、XXKS13标、XXKS14标、XXKS15标全线的竣工接管功能性检测;(2)检测机构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合同、检测计划、标准规范等,认真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方案》,并负责实施;(3)检检测机构应当在完成检测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任务后,先对《检测计划》和《检测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然后由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综合报告》,在分部工程验收或竣工验收前提交建设单位。《综合报告》经建设单位签收后归入竣工验收资料中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4)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检查;配合中心道桥工程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考核等工作。(5)根据《市管加固桥梁结构定期检测频率论证会议纪要》(锡设管会纪【2023】19号)和《无锡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桥梁结构定期检测相关内容及要求》的要求,完成项目交竣工相关检测等工作。服务期:1.常规检测工作:随主体工程工期;2.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至项目交工完成;3.竣工功能性检测:至移交管养完成后。招标范围:新锡路(锡虞路~江阴界)工程质量检测。标段划分:XXKS132-3标:对应施工标段新锡路XXKS13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和市政备案类资质。(2)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人员的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③试验检测工程师:一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④试验员:三名,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5)投标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江苏)”(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不合格。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2)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款约定。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可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姓名手机及邮箱)、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手机及邮箱)、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在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 2024 年 9 月 18 日至 2024 年 9 月 23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地点为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尚美路38-37号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标段,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家园尚美路38-37号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
无锡市学前西路18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10-827106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辽源西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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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梦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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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00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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