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宿舍楼楼梯楼道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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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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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9.4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0579-8238808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宿舍楼楼梯楼道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上级机关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2.2建设规模:宿舍楼楼梯楼道提升改造等
2.3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以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控制价:2494205元人民币。
2.8项目性质:装修工程 类。
2.9是否标前审计:☑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完成过(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为准)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等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原件备查)。
3.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现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②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③投标人被列入“军队采购网”网站(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上述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
(2)根据浙江省住建厅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或更新)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退休返聘人员(65周岁之内),需提供劳动合同和退休证明材料】;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4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采取现场方式递交报名资料,资料内容须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含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B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截图证明材料;
7.报名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公司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材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明材料);
4.2 特别提示:
4.2.1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无法报名;
4.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接受微信、支付宝。文件售后不退,不开具发票、收据)。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整(¥1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4月02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1 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婺城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51586745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合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城北街道五一路666号通园大厦12楼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88081
监督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860658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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