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yd2019-060
预算金额6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丁园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仓0951-6193344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支撑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8月22日 18:32
预算金额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仓
项目联系电话 0951-6193344
采购单位 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园 18195391350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梅园公寓九层9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郝仓 0951-6193344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XAYD2019-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仓

项目联系电话:0951-619334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吴忠市利通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丁园 18195391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仓 0951-6193344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进宁北街梅园公寓九层905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工业互联网标识是国家工业互联网网络体系的基础,是支撑工业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神经枢纽。技术唯一性:在标识解析领域中国信通院掌握着唯一性技术资源;承建方唯一性: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责任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信通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部署工作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经对吴忠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分析讨论,意见如下:

①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表国家相关机构行使职权;②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该专利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标识解析系统软件著作权,从技术上成为本采购项目的唯一供货方。鉴于以上情况,本项目符合国家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和规定。

论证专家:廖公望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吴忠市工信局

2、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申请了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管理平台标识解析系统、标识注册系统的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而中国信息通信院又是国家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计划的顶层设计及技术支撑的国家级事业单位,具有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及技术长期保障支撑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该项目采购具有唯一性。证明材料: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证明北京泰尔英福科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证明;2、采购公司的营业执照、国家版权局著作《登记证书》。

论证专家:陕海燕 职称: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3、根据对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采购资料的研究讨论,有以下几点比较明确:

① 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全资控股公司;② 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业和信息部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力推进、具体开发、建设事宜由泰尔英福公司承担;③ 北京泰尔英福公司具备标识解析技术的专利。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袁波 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其它补充事宜

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综合型应用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论证,由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委托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采购内容: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不允许联合投标;

(七)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拟服务供应商单位: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单一来源依据:专家论证意见

1、经对吴忠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分析讨论,意见如下:

①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表国家相关机构行使职权;②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该专利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及标识解析系统软件著作权,从技术上成为本采购项目的唯一供货方。鉴于以上情况,本项目符合国家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和规定。

论证专家:廖公望 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吴忠市工信局

2、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申请了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管理平台标识解析系统、标识注册系统的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而中国信息通信院又是国家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计划的顶层设计及技术支撑的国家级事业单位,具有工业互联网发展政策及技术长期保障支撑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该项目采购具有唯一性。证明材料: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证明北京泰尔英福科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证明;2、采购公司的营业执照、国家版权局著作《登记证书》。

论证专家:陕海燕 职称:副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3、根据对宁夏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采购资料的研究讨论,有以下几点比较明确:

① 北京泰尔英福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的全资控股公司;② 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工业和信息部委托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全力推进、具体开发、建设事宜由泰尔英福公司承担;③ 北京泰尔英福公司具备标识解析技术的专利。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专家:袁波 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通信管理局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9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反映。

宁夏信安永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仓 联系电话:0951-6193344

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丁园 联系电话:18195391350

七、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聚创大数据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2日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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