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马尾段)及马尾大桥北接线工程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 2022-05-25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金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JK[GK]2021007的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福马路提升改造工程(马尾段)及马尾大桥北接线工程环卫保洁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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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60101 清扫服务 | 清扫服务 | 马尾区马尾镇辖区范围内的公共道路(含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带、树头)、小街巷、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以外部分以及城中村硬化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马尾镇2座公共厕所的日常管理服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按照二类道路实行18.5小时(4:00—22:30)15分钟保洁制(含地下人行通道、地面人行天桥),实现“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道路两侧(包括路灯杆、交通信号杆和立面)2.2米以下部分无乱张贴、乱涂写,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的标准安排作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25(月) | 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12769960.5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柒拾陆万玖仟玖佰陆拾元零伍角(¥12769960.5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乙方必须保证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车辆、人员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作业经费次月结算支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具体合同标的按照《马尾区马尾镇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合同》内容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车辆、人员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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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3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4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5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6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7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8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9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0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1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2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3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4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5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6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7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8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19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0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1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2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3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4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25 | 4 | 经费采用“先作业后拨付”的方式,按绩效考核制进行付款。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次月25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前拨付给中标企业。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7%。说明: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向甲方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为年度合同金额7%即429070.67元,如乙方未按合同有关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补偿。乙方在承包期内未发生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强制终止的状况,待合同期满后十天内,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予以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招标服务期限为25个月,实际服务期限为15个月26天,自2022年05月06日起至2023年08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没收投标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立即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依法进行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等重大责任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立即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依法进行处罚。 10.5、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分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具体情况按照《马尾区马尾镇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合同》内容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玖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金顺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快安路8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潘鸿颖 | 单位负责人: | 李鼎宁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1-83972320 |
联系方法: | 1385012105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六一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52050720010001 |
签订地点: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
签订日期:2022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