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省鸿联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三明亿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熹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修缮、配电房改造及电梯更换项目(审判综合大楼修缮、配电房改造)已由宁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纪要[2023]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化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
2.1.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25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 ;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修缮及配电房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52245.00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行业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宁化县小规模工程企业库”内备案企业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6.3闽人设文[2015]229号文件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个部门关于在建施工领域进一步推进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5年开始,在我省房建建筑工程、公路(含高速公路)、水利、铁路等建设施工项目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2016年起,所有建设施工项目要全面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3.6.4该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6.5按照县委巡察组《关于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和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获取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0 月 25 日08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30日18时00分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有意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代理公司(18960570129)。按照招标公告提供的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号(开户名称: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支行,账号:35050164740700001902)等信息,招标文件款项转账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体现公司名称)等信息发邮件至福建豪泰欣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电子邮箱(764170342@qq.com),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8.00%(含8.00%)-10.00%(不含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 11 月 06 日08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11 月 06 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宁化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nhxggzy.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人民法院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38号
电话:13666989200
联系人:关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客商汇酒店二层
电话:18960570129
联系人:小邓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化县万星广场1号楼4层
联 系 电 话:0598-8719021
交易平台:随行易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户名称: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
账 号:100600950610010001
交易中心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8719021 罗女士
用 途:请注明“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大楼修缮、配电房改造及电梯更换项目(审判综合大楼修缮、配电房改造)”或“FJYS宁招[2023]03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