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机房专用空调)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KNWZ2024-03)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人民政府以《国铁集团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142号)和《国铁集团关于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 (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使用青海省地方出资、国铁集团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青海省地方出资1.59%,国铁集团出资98.41%,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房专用空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格尔木站(含) 至省界,包括按预留条件增开尕斯湖站等 20 处会让站;格尔木南站到发场增建到发线,调车场实施预留的调车线;格尔木枢纽机辆设施相应补强;扩建既有茫崖镇站货场;配套实施牵引供电、电力配套工程及生产生活设施补强等工程,建设总工期1.5年。
招标内容: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设备招标,具体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下列行为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在规定期限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在规定期限内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
4.2本次招标对在规定期限内存在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依法进行限制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0:00时至 2024 年 8 月 3 日24: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将报名申请表(详见附表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97194247@qq.com。
5.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于2024年8月3日17时00分前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 月20 日9时00分,地点为青藏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七楼(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七一路53号)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格尔木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
邮 编: 810006
联 系 人: 李春燕
电 话:0971-7191337
传 真:
电子邮件:89719424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2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杜同根
电 话:18997229034
传 真:
电子邮件:897194247@qq.com
2024 年 7 月 29 日
附表1
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扩能改造工程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一览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资格条件 |
交货地点 |
交货条件 |
收货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FJ02 |
机房专用空调 (上送风),制冷量(总/显):4.5/4.14KW |
台 |
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满足:(含安装) (1)投标物资须具须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投标物资须有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和委托检测报告(带有CMA或 CNAS标识);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自2019年7月以来)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高海拔(适应本项目海拔高度,详见技术规格书)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3.代理商须满足: (1)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单位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单位成立三年以上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二年的须提供近一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有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包件投标,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包件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施工现场 |
安装调试完成 |
施工单位 |
2024年8月~2024年9月 |
|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及邮编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联系方式(手机) |
|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方式(传真) |
|
纳税人识别号 |
|
||
申请投标内容 及包件号 |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