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大会公共设施搭建工程招标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海南省商务厅
招标联系人李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南光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begin-->
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
大会公共设施
询价日期:2022年 3 月 25日
截止日期:2022年 4月 6 日
 
南光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2022年3月
1. 展会资料
名称: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
日期:2022年5月(日期待定)
地点:海口市国家帆船基地公共码头
规模:陆上面积3万平方米,海上面积15万平方米
(一)指导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南省人民政府。
(二)主办单位: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南光集团。
(三)承办单位:市商务局、海口投促局、秀英区政府、海旅控股集团。
布展及撤展日期(因受疫情影响展会延期,下列时间仅供参考):
2. 报价内容及其组成部份  
2.1详细内容请见附件Ⅱ:公共设施项目清单, 当中需要包括以下部分:
     a. 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现场规划图,并需进行后续所有项目相关物料的设计工作;
     b. 场地划线, 根据组委会要求, 获判给公司按照大会最终平面图进行场地测量及划线工作。
     c. 场地清理, 清除因场地铺设时所造成的污渍及确保对场地不造成任何损坏, 如有损坏, 获判给公司按照场地方要求尽力恢复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d.搭建期间保证有至少一名项目经理及足够的现场值班人员;
e. 4月7日晚完成大会设施搭建工作;
f. 4月17日晚完成撤除大会设施工作;
g.因开幕式拟在陆上展区区域举办,需提供一个开幕式的创意方案;
2.2 请附上相关材料/设备之照片,必要时会检验所采用之材料/设备样本;
2.3 倘有任何附加条件、增值服务或建议,可透过附件方式递交;
2.4 提供公司商业登记影印本、公司相关服务经验之简介及联络人资料;
2.5  其他增值服务的建议及收费。
备注:
1) 如获判给公司未能在预先妥协时间内完成搭建工程而产生任何加班费用,一概由获判给公司自行负责。
2) 于布撤展期间,需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驻场,以便提供支援服务。
3) 于展览期间,需安排一名项目经理及工程技术人员驻场以便提供紧急服务。
4) 报价无需包含电力使用费用。
5) 需考虑全场电路线路布设(含东西引桥照明、特装展位供电及其他设施用电)
3. 投标细则
3.1  投标公司需提交下列资格文件:
Ø 与成立公司及修改公司合同有关的商业登记证明或等同效力的文件副本(若投标公司为境内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Ø 财政局营业税开业/更改(M/1)申报表副本;
Ø 最近年度营业税支付(M/8)证明文件或其获鉴证的副本。(上述的M1/M8两项,若投标公司为境内公司,则需提供完税证明或税务登记证明)
Ø 公司股东/企业主身份证明副本;
Ø 最近一期社会保障基金供款表副本(若投标公司为境内公司,则需提供社保证明);
3.2 投标公司所提供的物料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防条例并出示相应证明; 
3.3 投标公司必须配备不少于10%的后备材料/设备及用料存货以供现场后加用途;
3.4 在展会期间配备适当人手负责处理现场问题;
3.5 如遇突发事件,投标公司须尽力协助支援;
3.6 报价单上的总价目上必须包含投标公司及投标公司所聘用的判头、临时工人等所有参与是次展览现场工作人员的劳工保险及第三者公众责任保险;
3.7 各项报价须提供单价及按预计之使用量计算总价目,大会可根据届时的实际需要调整项目或数量,并按最后实际的数目及单据支付费用;
3.8 大会保留不作出判给或只作出部分判给的权利而无需事先知会各投标者;
3.9 投标公司必须注册并营运两年或以上,若注册未满两年之公司,欢迎与其他合资格之公司共同合作投标;
3.10报价书应以中文撰写,不得涂改、插行书写或删除文字或章节。投标文件需提供公共设施设计图纸,并请在附件Ⅱ公共设施项目清单的基础上标明所用材质、用料以及内部设施的具体价格;
3.11报价表(每页)及其他报价资料(每页)须由报价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或盖公司印章;
3.12在判给后, 获判给公司必须提供最终版本的大会公共设施设计档电子档文件及其他设计的电子档文件,未进行制作之前,大会保留修改平面及立体设计的权利;
3.13 投标公司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诚信之规定;
3.14 投标公司同意一切有关竞投本项目所递交之投标书及其组成部分不需给予任何报酬。
3.15此次招标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对获判给公司选择各项目服务之供应商具有决定权, 获判给公司须接受项目之最终批准执行权属组委会所拥有。
4. 获判给公司之责任与义务
4.1 获判给公司须指派不少于一位具经验的项目经理作为该工程之联络人参与大会所召开之相关会议;
4.2 获判给公司必须按照报价书上所列的条件提供有关物品的制作或服务,未经组委会及大会总承建同意,获判给公司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工作内容;
4.3 获判给公司有责任保证所有工作在严密监控下进行。若获判给公司不能履行中标内容的工作或出现严重不符报价书的要求时,判给机构有权采取措施使有关服务符合要求,由此引致的一切费用,将由获判给公司负责,主办机构及大会总承建将保留法律追究之权利;
4.4获判给公司须提交由相关负责人签署的声明书,声明遵守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全部僱用合法之工作人员,以及购买劳工保险等。如因僱用非法劳工或违反上述声明的内容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及一切费用,将由获判给公司负责;
4.5 获判给公司必须自行评估并承担工作所衍生之风险;
4.6 组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 调整服务内容之实际数量及项目,以更改至其他同等价值之内容;
4.7 获判给公司于公共设施项目清单中列明的物品单价,因组委会要求临时增加该物品数量时, 获判给公司将确保其物品价格维持不变。
4.8 获判给公司须提交所有报价单上列明的制作项目之完成状态照片,并于所有项目完成后的三个工作天内提交档案。
5. 大会公共设施位置,见附件Ⅰ: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平面图, 制作设施详细的项目内容,见附件Ⅱ:公共设施项目清单。
6. 报价书递交日期及地点
投标人必须于2022年 4 月 6日(星期三)下午5时或之前将投标书及相关文件递交。
可以亲身递交或以快递形式递交至:
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223-225号南光大厦9楼
南光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7. 联系资料
组委会: 李强先生
联系电话:853-83910963 传真:853-28715986
电邮:liqiang@namkwong.com.mo
 
附件1.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平面图.pdf
附件2.公共设施项目清单.docx
 
备注:
1) 如场地提供者未能安排获判给公司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搭建工程,一概不设额外加班收费。
2) 如获判给公司未能在预先妥协时间内完成搭建工程而产生任何加班费用,一概由获判给公司自行负责。
3) 于布撤展期间,需一名项目经理、工程人员、电工及计算机技术人员驻场以便提供支援服务;考虑到疫情影响,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团队需提前到海口市驻场。
4) 于展览期间,至少需一名项目经理、工程人员、电工及计算机技术人员驻场以便提供紧急服务;考虑到疫情影响,在有必要的情况下,需提前到海口市驻守。
5) 电力费用无需获判给公司承担。
6) 获判给公司于公共设施项目清单中列明的物品单价,因组委会要求临时增加该物品数量时, 获判给公司将确保其物品价格维持不变。
7) 本届游艇展启航仪式将于陆上展区位置举行,设计时需充分考虑。
8) 获判给公司在现场搭建或展期期间的任何新增搭建或服务项目,原则上需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就口头要求而进行新增项目,进而产生费用。
end-->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