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bfgbz01545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亮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51-66223935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
项目法人: 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方兴大道与望江西路交口+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变更中安创谷科技园(中安创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相关指标的通知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建立时间: 2021-12-23 17:03:10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高经贸(2017)175号、关于变更中安创谷科技园(中安创谷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相关指标的通知

1.4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一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FGBZ01545-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此为第一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GBZ01545-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与火龙地路交口西南角,规划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有研发办公、中试、酒店、服务配套等。本项目暂定总建筑面积为60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局部2层,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地上1栋150米超高层、6栋高层和14栋多层,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地上约15万平米涉及二次精装修设计。具体以实际规模为准。第1标段为南组团,包括N1#-N17#楼:建筑面积约22.3 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施工工期约30个月。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0亿元
2.8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计划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建设周期约1080日历天。
2.9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质保期满回访合格为止。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若有延期,费用不予调整。
2.10招标范围:该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以及与审图阶段等相关工作。
工程设计过程的控制、工程设计成果的审查、施工图纸的复核(根据设计成果提交评估报告及复核意见)及工程设计材料的审查(针对设计提出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协助进行专家评审)。
开工前现场三通一平准备工作,施工阶段的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及附属工程等全部工程的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并完成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审核、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质保期间等全过程服务。
提供正常监理服务以外应委托人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委托人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施工招标过程的技术服务、施工图纸复核、施工合同的拟定、洽谈以及施工许可证申请办理、工程现场前期的准备工作、设计协调、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初审、工程备案以及工期控制等全过程服务。
2.11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2其他:本标段项目概算:8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有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且单个合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
(2)总投资额不小于7亿元。
注: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
3.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应该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6日00:00至2022年08月05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935、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5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0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817室

邮 编:230000

联系人:许亮

电 话:0551-6215186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3218104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023701021000135582260932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4001468608059666888-215676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括‘-”及后6位数字!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

原项目编号:2022BFGBZ01545

原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6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GBZ01545-1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监理工作时间要求:为确保施工现场有生产、有管理、有监理,监理人应根据现场作业情况或甲方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时间,确保施工作业期间现场有监理人员在岗履职,对缺岗、失职等行为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项目答疑部分:

本招标文件22页总监要求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2 年 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原因: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合建办函(2017)221号文件说明,拟任总监可以为退休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后附文件扫描件。

建议总监要求改为: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招标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如有)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 2022 年 1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答: 若总监理工程为退休人员,无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则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科技园A1楼39层

邮 编:/

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621518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2年7月29日

附件: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一标段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pdf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2022BFGBZ0154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2年08月05日

标段(包)名称: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1标段

标段(包)编号:2022BFGBZ01545-1

中安创谷科技园三期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宁夏路与西安路交口茶里水街1栋三层

投标费率:0.63%

质量:合格

工期:1080天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中安创谷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 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817室

联系人: 许亮

联系方式:0551-621518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夏溯 联系电话:0551-66223935、66223831

公示期:2022年08月08日至2022年08月11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08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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