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洁1750999886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旭0991-56138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三标段) 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2.工程规模:完善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硬化18万平方米,供水管网350米,排水管网3600米,燃气管网3800米,供热一次管网2600米等)。新建公共服务用房约5300平方米。新建安置小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完善安置小区配套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402123052400082003001
新疆伊犁伊宁县和平西路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 (三标段) EPC模式
1、设计工作内容:(依据初步设计编制满足发包人功能及使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2、施工工作内容:(1)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及非功能提升导致的合理变更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3、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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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拟派的所有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备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
(2)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 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 知》 (新建建〔2018〕10 号) 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 (指 2020年1月1日-至今) 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②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指2020年1月1日-至今) 承担过至少1项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类型相似、使用功能类似的项目。)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近3年 (2020年1月1日至今) 承担过至少1项工程项目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意见书等)。注(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类型相似、使用功 能类似的项目。)
6、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一年 (指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7、其他人员要求 (如有) :①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③施工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至少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 (或质量员) 、安全员、材料员。④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 必须提供投标前半年内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
8、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信誉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查询截
图,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近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 (查询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 (如为联合体,满足信誉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10、其他要求: (1)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牵头单位下载;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拟派的所有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0时30分至2023年06月08日 19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伊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伊宁县
代理地址:
伊宁市山东路金茂大厦 A 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魏洁
代理联系人:
谭旭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7509998860
代理联系电话:
0991-5613880
招标人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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