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zh-2024055-3
预算金额5.5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冰洁180591732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玉0591-8330866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FZZH-2024055-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08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3号福园苑3-5连体二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冰洁、180591732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0591-8330866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2024055-3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5.508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8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招标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招标标的
租赁
期限
建筑面积
(㎡)
最低投标底价(元/㎡/首月)
最低投标底价(元/首年)
投标保证金
1
1-1
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福圆苑3-5#连接体二层01商业租赁
15年
300
15.3
55080
15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至2024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招标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仓山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3号福园苑3-5连体二层        
联系方式:林冰洁、180591732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0591-8330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林盛文、王展
电 话:0591-83308660
 
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2.提供资格承诺函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附件”资格承诺函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08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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