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建设项目220kv及以下变压器厂房建设项目变压器联合厂房、绝缘车间及联合站房消防工程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泳庆
招标代理机构扬中市中扬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霞0511-8832410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建设项目220kv及以下变压器厂房建设项目变压器联合厂房、绝缘车间及联合站房消防工程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厂房建设项目变压器联合厂房、绝缘车间及联合站房消防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扬中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苏发改工业发[2010]13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电电气(镇江)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代建方:扬中市中扬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扬中市仓储二线

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38450m2

3、工程估算价(万元): 190万元

4、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8月至201710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YZ201512350-09

220kv及以下变压器厂房建设项目变压器联合厂房、绝缘车间及联合站房消防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消防工程的施工

75日历天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 1 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对在江苏省内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查询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为资审不合格。(查询步骤:登录“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 http://www.jszb.com.cn/jszb/,点击进入曝光台,惩戒种类选择行贿犯罪进行查询);

对在江苏省外(含境外)登记注册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自行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其他必要条件:

①、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在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

《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作为形式评审的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满足要求,则形式评审不合格。

《信用管理手册》办理和农民工保证金缴存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镇江市本地建筑业企业办理《信用管理手册》和缴纳农民工保证金在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市外建筑业企业可在首个投标项目或承包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招投标阶段,市外建筑企业缴存农民工保证金标准按照镇政办发〔201642号文件执行。《信用管理手册》和农民工保证金缴纳纳凭证实行一地办理,全市互认。

工程报监及实施阶段,市外建筑企业农民工保证金缴存办法参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6707号)执行。联系方式:扬中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511-88336656

②、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74-20176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三个月,不包含当月)。

③、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作为形式性评审内容;投标人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承诺书的,形式评审不通过,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由投标单位填写盖章扫描后在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处上传;

(二)、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无 ;

(三)、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其他要求:

1)、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

1)、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按以下方式,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 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账号,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或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交款方式及收款帐户、帐号如下:

户: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未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下载 http://www.yzjsxx.com/-下载园地”保证金缴纳流程)。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②、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复印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留存,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

(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现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中标后30日内无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

六、确定入围评标投标人

(一)、评标入围方式: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小于等于10家时,则全部确定为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程序;

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多于10家时,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保留10家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具体抽签方式如下:投标人签到的顺序号对应为每个单位的编号,投标人所对应的编号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前10个号码为入围参与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单位,未入围的不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三)、形式性评审内容包括: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农民工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承诺书。

(四)、评标结束后,入围资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合理低价法 ”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100分。

(一)、投标报价(100):

1)、以合理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计算方法:

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合理最低价的确定方式:当已评标入围投标人≥5家时,先对已评标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投标平均价,并下浮一定比例后得出合理最低价;当已入围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投标报价均进入平均价计算。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为: 10%

采用合理最低价评审办法或者对投标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的,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为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为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合理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得满分100分,其他报价相比每上浮1%2

注:、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减去暂估价和暂列金额及甲供材后的价格;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1773100002017842400 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052893535)。

九、其他

1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3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177310000起至 20178424:00止;

4、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市建设工程招标办:0511-88361183);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扬中市仓储二线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239802

联系人: 李泳庆、傅德林 联系人: 邱霞

电话:0511-8510899018105283533 电话: 0511-88324104

传真: 传真: 0511-88329733

邮编: 212200 邮编: 21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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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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